索引号: | fgw-2023-00072 |
内容: | 作社综合改革,提高为农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农垦、国有林区林场、集体林权制度、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农业水价等改革。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执法体系,提高执法能力。 做好“三农”工作,关键在党。各级... |
主题: | 文件政策 |
发布机构: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0/12/1 21:55:33 |
索引号: | 100006-2024-00002 |
内容: | 十一连积极推广“小茴香+大豆”的套种模式。该连职工杨灿说:“我第一茬种植茴香,亩产130公斤,销售价31元/公斤,亩收入约4000元。第二茬种植中药白芥子,亩产200公斤,市场价22元/公斤,亩收入... |
主题: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政法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4/1/5 13:28:53 |
来信人: | 张自伟 |
来信日期: | 2018/3/5 18:37:07 |
信件内容: | 业务。我查过二手车交易的流程,并没有要求必须加装GPS,并且二手车评估费也有一个标准,而不是漫天喊价,在阿拉尔车管所办事太难,所有的事情都是有人才可以办理,新车上户抵押,居然还要有指定的人才可以办理... |
办理结果: | 您好! 您的来信收悉。经师市公安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二手车不交评估费无法过户问题”的情况 2005年,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二手车交易规范》。其中《二手车交易规范》第八条规定以及第八条第四项之规定中要求:“交易完成后,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下列法定证明、凭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车辆转移登记手续”;“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拍卖公司按规定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拍卖企业拍卖二手车时,应当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关于二手车不交评估费无法过户的问题,实际上指的是二手车交易税的问题,没有二手车交易税发票,车管所是不予办理过户手续的。 同时,关于二手车交易是否一定需要评估是没有强制要求的。也就是说交易双方可以直接交易,交易成功后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发票,之后到车管所办理过户,也可以依托二手车评估公司对车辆进行评估,这样就产生了车辆评估费用,但必须都有二手车交易发票才行。《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对于消费者之间的直接交易应当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政府相关部门规定,将引入专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旧车评估作价,供交易双方参考,但除属国有资产的以外,不得强制评估。关于评估费和交易税的收取标准也是有规定的。根据《关于调整全区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医价〔2011〕635号),规定评估费(收取标准为评估额的0.5%)和交易费(收取标准为成交额的0.7%),具体收费标准由旧车交易市场在规定的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按上、下20%的浮动范围内自行确定(0.96%-1.44%)。在阿拉尔市车管所办理过户业务时,只要求二手车交易发票,至始至终未要求过二手车评估证明和收据,而且发票金额绝对没有超过成交金额的1.44%。 目前,阿拉尔市经审批、注册成立的二手车交易公司有两家,分别是阿拉尔市圣泰二手车交易市场和阿拉尔市润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二手车交易市场的成立,不需要公安部门审批,只是在成立之后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要求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必须具备的条件,主要有:应经商务部门备案;物价部门核准收费;依法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统一使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在场地和服务设施应具备相应的条件。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二手车经营主体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从事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的企业”;第七条规定,“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以上两家公司,都经商务部门备案,都取得了物价局批准收费,都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都在税务部门取得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且均有机动车鉴定评估以及代办等资质。 二、关于“新车上户抵押个人不予办理问题”的情况 新车上牌有贷款需要办理抵押手续的,必须由备案合格的金融公司和车主本人同时到场才能办理,车管所不收取车辆抵押和解除抵押任何费用。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要求,从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机动车抵押登记及机动车解除抵押登记业务收费。 凡是具有开展机动车抵押、质押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典当行,有意从事机动车抵押、质押业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填写申请表向交警支队、交警大队车管所申请备案,经车管所审查备案资料,符合规定的,由支队车管所将经备案的金融机构、典当行名录录入车管信息系统,各机动车受理窗口可通过系统查看相关备案情况。在车管所办理抵押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代理人,均在车管所备案合格。 三、关于“车管所被车虫子垄断的问题”的情况 车管所不存在任何非法中介和“车虫子”,在车管所办理业务时,必须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且设置有引导人员,公布了办事流程,更不存在指定人员或者场所机构办理业务的情形。 1.根据新疆公安厅交警总队和阿克苏地区交警支队要求,在车管大厅办理车驾管等各项业务前,要求本人到场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我车管所办理所有车驾管业务时,必须使用二代证读取设备扫描当事人身份证,认真比对当事人身份信息,严禁为不在现场的当事人办理业务。 2.二手车过户查验机动车时,原车主及现车主必须站在车辆两侧由查验民警使用PDA现场拍照。办理汽车抵押登记时,要求在车管所备案合格的金融公司工作人员和车主同时到场办理,未经备案的金融公司无法在我车管所办理任何业务。 3.由于办理车驾管业务所需要材料较多,阿拉尔车管所将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项目、办理依据、办理时限、所需材料、流程、收费标准等在车管所业务大厅进行公布上墙,并设置专人导办服务,导办员履行导办义务并为群众提供业务咨询。完善了科技化监管和制度化管理的手段和方法,减少中间流程,提高业务便捷程度,着力宣传推广了“交管12123”手机APP的应用。此APP可办理驾驶人考试自主预约,预选机动车号牌,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补换领机动车合格检验标志,补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等多项便民业务。 4.在车管业务大厅设置意见箱,向社会群众公开监督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非法中介以及非法中介与民警、有关工作人员勾结欺骗群众的线索,扩大监督范围,畅通消息渠道,共同打击“车虫子”非法中介。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来信。 |
来信人: | 董生俊 |
来信日期: | 2019/1/10 19:25:29 |
信件内容: | 气过程中被告知,每月只能按照现价1.68元/方购买38方,如需增加购买量需到银行签订协议,按照预购价2元/方支付。 请问赵书记,市场经济行为均采取现货现价,哪有坐等涨价、按照预期涨价预售现货的,这... |
办理结果: | 您的来信收悉。关于您咨询天然气价格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2010年师市发改委制定居民用天然气价格1.68元/立方沿用至今。今年,受国内天然气供应紧张的影响,造成师市天然气用气需求缺口很大。阿拉尔大漠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自7月8日起自行采取限购措施,限制居民用气每次只能购买19方,市民对此反响很大。迫于压力,阿拉尔大漠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于8月初,提高限购量提升至每次限购38方。随着天气逐渐转凉,居民壁挂炉用户需要大量购气,阿拉尔大漠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从10月11日开始,对前来购气的用户采取38方以内按照政府定价1.68元/方收费,如若想多买则按照2元/方收费,待政府调价后多退少补,用户必须签订自愿购买协议书。自11月6日开始,阿拉尔大漠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取消限购,对前来购气的居民自行确定按照2元/方进行收费。 依据《价格违法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我委已责令阿拉尔大漠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停止违法制定限购、自定价格行为,在未制定新的天然气销售价格之前,必须执行当前价格。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
来信人: | 王岑 |
来信日期: | 2019/7/26 7:43:23 |
信件内容: | 公交车,我觉得公交公司应该在各个站台发公告告知一下,至少不会有那么多的人一直等,我想请领导关注一下这个坐公交车难的问题。不知道从啥时候开始阿拉尔出租车的起步价已经涨到了8元,感觉已经坐不起出租车了。... |
办理结果: |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发车班次时间及密度的问题:经核查,早高峰为了及时输送上课学生,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密了班次,8:10—9:00共发出13台次,第一班车返回到客运中心已经9:30,导致出现空当。针对这一问题,师市交通局已对公交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一是责令公交公司及时调整不合理发车班次,第一时间作出调整,既要保证学生的正常输送,也要保障市民的正常乘车,同时,要求公交公司加大监管力度,安排专门的调度人员,加强对公交车发班时间的管控及监督,保证每条线路按时运营。二是要求公交公司加强驾驶员管理,按照规定时间按时按点发班,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耐心待客,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三是师市交通局将加大对公交行业的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公交车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处理,进一步提高阿拉尔市公交行业的服务质量。 关于出租车起步价8元的问题:自新一批出租车投入市场以来,政府实行运价管制,起步价均为3公里以内5元,超过3公里,白天每公里加收1.4元,夜间每公里加收2.1元,每等候1分钟加收0.2元,目前并未对出租车起步价进行调整。经对该乘客收取8元情况进行核实,其从老客运站行至大上海花园小区(行程约5公里,等4个红绿灯),即起步价3公里5元,加超过的约2公里和等红绿灯3.2元,共计8.2元,实际收费8元,符合规定。下一步,师市交通局将加大对出租车的监管力度,一是要求出租车公司加大对驾驶员的培训教育,不得随意要价,做到合法合规为市民服务,二是加大对出租车的不定时巡查和夜查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出租车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同时,我们也开通了24小时投诉电话0997-6373304,欢迎广大市民予以监督。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
信息。(二)网上初审。网上报名期间,自治区招录办同步对招录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须由本人在报名系统中提出申请、说明事由,经自治区招录办审批,修改信息...
第三方合法权益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11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1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113.补正后申请内容...
索引号: | 100018-2019-00007 |
内容: | 人员信息移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第十四条 地方民政部门应当通过门户网站、地方政府信用网站、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发布本辖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现信息共享... |
主题: | 文件政策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9/11/13 16:30:47 |
索引号: | 100009-2020-00014 |
内容: | 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呼叫中心业务经营者、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行业管理,与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联动配合,指导各地通信管理局对经有关部门认定擅自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医疗保健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 |
主题: | 文件政策 |
发布机构: | |
发布日期: | 2020/3/24 10:45:15 |
索引号: | 100018-2020-00027 |
内容: | 份信息,本级权限无法核实的,由民政部门汇总逐级上报后,再报请同级公安部门进一步核查甄别;对滞留超过1个月的受助人员,救助管理机构要根据寻亲进展情况对其在全国救助寻亲网、“头条寻人”等平台的寻亲信息进... |
主题: | 文件政策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0/5/7 17:4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