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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22-00061 发布机构: 第一师阿拉尔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2-04-01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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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一师阿拉尔市生产经营租住居民自建房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团场(镇)、街道办、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委会,师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经师市领导同意,现将《第一师阿拉尔市生产经营租住居民自建房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第一师阿拉尔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4月1日




第一师阿拉尔市生产经营租住居民自建房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按照《关于开展兵团生产经营租住居民自建房火灾隐患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新兵安委办发〔2022〕4号)要求,师市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9月底,开展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以下简称“自建房”)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连队、社区自建房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有效整治火灾风险隐患,建立完善房屋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坚决遏制自建房火灾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自建房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有序推进,成立师市自建房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李  江

组长张  勇

             曹  

成   员:张士高

郑志财  党委宣传部

郭  飞  党委政法委

杨建刚  教育局

张  凯  公安局

周  明  民政局

商钢锋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刘义江  住建局

张荣庆  水利局

谢  龙  农业农村局

郑江艳  卫健委

黄志勇  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玉华  应急管理局

马  睿  城市管理局

曾  军  阿拉尔市消防救援大队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职责。办公室主任由王玉华同志兼任。为确保工作有序高效推进,成立师市自建房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专班,专班成员由各成员单位一名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每月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

各成员单位具体分工如下:

党委宣传部:做好自建房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党委政法委:以综合治理为抓手指导各单位开展自建房火灾风险隐患治理工作。

教育局:指导师市辖区学校、幼儿园开展自建房火灾风险隐患治理工作。

公安局:以人口管理、日常消防检查为抓手指导派出所做好自建房火灾风险隐患治理工作。

民政局:指导各单位对辖区养老院、福利院等机构开展自建房火灾风险隐患治理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自建房用地审批管理;协助农业农村局开展田间地头自建房火灾风险隐患治理工作。

住建局:结合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调查和消防验收工作,指导各单位对自建房的施工、消防验收进行排查治理。

水利局:指导各单位对连队泵房及其附属房屋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治理工作。

农业农村局:指导各单位对田间地头具有租住性质的自建房,以及存在居住、租住性质的设施农业附属房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治理工作。

文旅局:指导各单位对星级农家乐、旅游景点存在的自建房进行火灾风险隐患治理工作。

卫健委:指导本系统各医院开展自建房火灾风险隐患治理工作;指导各单位对诊所开展自建房火灾风险隐患治理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各单位对辖区各类小作坊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治理工作。

应急管理局:指导各单位对工贸领域存在的自建房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治理工作;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

城市管理局:指导城区各单位对私搭乱建的自建房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治理工作。

阿拉尔市消防救援大队:做好火灾救援工作,参加领导小组会商研判和联合检查。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的自建房;

(二)整治重点。重点治理下列6类情形的风险隐患问题:

1.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2.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防火分隔;

3.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与建筑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邻;

4.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自建房、屋顶承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的自建房、建筑层数为4层及以上的自建房,疏散楼梯少于2部,首层安全出口少于2个;

5.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

6.用于租住的自建房内设置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冷库、设置液氨制冷剂的冷库,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设置居住场所。

四、工作措施任务

(一)组织集中排查。要以连队、社区为单位,依托房屋登记、人口管理、综合治理等信息系统平台,结合危旧房屋排查治理工作组织连队、社区干部、网格员和派出所民警等基层力量,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开展全面排查登记,掌握场所地址、业主姓名、建筑层数、面积、房屋间数、建筑及装饰材料、使用功能、容纳人数、消防状况等基础信息,对照6类重点风险隐患的场所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列出问题隐患和整改清单。督促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火灾防范措施。(责任单位:各团镇、乡、街道办

(二)紧盯问题整改。各团镇、乡、街道办,师市住建、公安等部门按照消防管理职责分工,发挥牵头作用,结合场所使用性质联合民政、教育、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行业部门,督促指导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业主或租户,对存在6类重点风险隐患的场所,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火灾风险。对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室内电气线路私搭乱接、消防设施器材失效等存在消防风险隐患,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使用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的等造成消防隐患自建房,必须限期整改。凡未按要求整改的,立即停产停业,停止租住。各团镇、乡、街道办要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地自建房火灾风险情况进行研判,对火灾隐患突出、重大风险集中的区域提请师市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查处。各街道办要充分发挥“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对辖区存在的消防隐患重点、难点、痛点问题进行联合执法检查。(责任单位:各团镇、乡、街道办,师市自建房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靶向宣传教育。要组织群众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宣传和火灾逃生演练,采取现场会和示范式检查等方式,明确排查重点区域和重点排查内容。针对火灾风险特点,通过电视、微信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用火用电用气、易燃可燃物品管理、电动车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常识。结合排查整改情况和典型火灾案例,加强消防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责任单位:各团镇、乡、街道办,师市自建房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提升应急能力。要对连队、社区安排一定数量的人员负责基层火灾防控工作,解决自建房防火间距、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方面问题。推广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火灾探测器、自动灭火系统,推进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等设施。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和消防力量建设,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教学等多种方式,掌握火灾隐患排查和火灾扑救的基本技能。(责任单位:各团镇、乡、街道办,师市自建房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8日前)。各团镇、乡、街道办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组织排查整治工作培训,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改阶段(2022年4月至8月)。各团镇、乡、街道办要积极发动各方力量,组织对自建房开展全面排查,督促连队、社区自建房业主、租户开展自我排查,确保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对排查出来的底数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分级分类推进整改、销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9月)。各团镇、乡、街道办要对隐患治理效果进行核查,避免隐患反弹回潮,对未整改完毕的共性问题,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和整改时限,进行集中攻坚。及时梳理总结隐患治理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和存在问题,巩固治理成果,完善制度机制,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清开展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防范化解冲击安全底线的突出问题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各团镇、乡、街道办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动员部署、指挥调度、情况通报、督导交办,确保综合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生产、经营、租住场所使用性质,发挥各职能部门相关工作职责,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许可审批、房屋登记、基础建设、治安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处置等工作。对涉及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明确牵头和协助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强化追责问责。各单位各部门要将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督和责任追究。对排查、上报、整改、销案等治理工作弄虚作假、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要及时通报,重点督办。对发生亡人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存在失职、渎职等问题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师市安委会将开展巡察暗访,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十四五”规划实施、乡村振兴、治安管理、棚户区改造、水电线路改造、连队人居环境整治、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等重点工作,将生产、经营、租住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纳入地方民生工程实施项目,更新改造设施设备,提升本质消防安全。要及时固化经验做法,聚焦规划审批、施工改造、人员管理、基层治理、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完善“源头管控、信息共享、联合监管、举报投诉、多户联防、技防应用”等全链条动态管理机制,防止问题隐患反弹。

请师市自建房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2022年4月2日前报送一名业务骨干(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至师市安委会办公室。

各团镇、乡、街道办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4月8日前报师市安委会办公室;从4月份起,每月23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及统计表。8月23日前报阶段性小结,9月23日前报工作总结。

 

联 系 人:张文扬

联系方式:15384968276  6359110(传真)

邮    箱:574008674@qq.com

 

附件:

1.业务骨干报名回执.docx

2.小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标准.docx

3.群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标准.docx

4.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整治标准.docx

5.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登记表.docx

6.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记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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