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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dys7t-2020-00124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0-12-24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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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 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办法

各单位、各部门:

2020年,七团无贫困连队、无贫困户,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必须把防止致贫、返贫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按照师市相关要求,依据《兵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办法》(兵扶领发﹝2020﹞7号),结合我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兵团负总责、师市抓落实,团连抓落地的管理体制。把防止返贫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好七团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合。聚焦8000元以下低收入群体,提前发现并识别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口,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建立干部帮扶机制,做到事前监测、事中帮扶、事后问效,一旦出现风险,及时纳入监测帮扶,确保低收入群体不致贫。

坚持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因人因户精准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主要采取开发式帮扶措施,支持发展产业、转移就业,通过劳动增收致富,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守望相助,形成防止返贫工作合力。

坚持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处理好外部帮扶与自身努力的关系,强化勤劳致富导向,注重培养低收入群体艰苦奋斗意识,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二、监测方法

(一)监测对象

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8000元的低收入社会群体。

(二)监测范围

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8000元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度缩减的家庭。

(三)监测内容

1.低收入群体因疫情、因灾、因病、因残、因学、失业、产业经营失败等导致收入下降或支出增加情况。

2.义务教育阶段子女控辍保学情况,升入高等阶段教育子女学费保障情况。

3.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患者,医疗救助和其他帮扶政策的落实情况。

4.住房安全情况

5.饮水安全情况。

(四)工作方式

1.日常走访。结合帮扶干部日常帮扶走访,以及团、连(社区)两级书记遍访,对因灾、大病、慢病、因残、因学、因突发事件、失业、产业经营失败等导致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的实时收集信息,动态管理;及时监测低收入群体。

2.监测分析。加强与各行业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与党建办、经发办、农发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医院、社保所、学校等相关部门的数据信息比对,强化资源共享,运用比对结果,加强监测分析,及时发现返贫致贫风险。

3.动态管理。5月底前对全团户籍人员、常住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定期开展动态管理,收入计算周期按整年度依季递延。

(五)监测程序

1.连(社区)级评估。对日常走访摸排或动态管理发现的发生返贫致贫风险的低收入户,通过本人申报,由连(社区)书记和连(社区)“两委”走访排查,根据家庭收支状况和生活状况,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评估,并上报团场。

2.团场确认。团场接到连(社区)综合分析评估,对确实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相关行业部门进行比对筛查,安排实地入户核查。经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认后,报师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帮扶措施

按照收入和“两不愁三保障”指标进行识别监测,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000元的低收入群体,围绕监测对象家庭实际情况,分析原因、找准病灶,坚持因地制宜,因户因人施策,强化事前监测,事中帮扶、事后问效,确保低收入群体得到及时救助帮扶,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000高于5000元的低收入群体,采取以下帮扶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1.就业帮扶。坚持以就地就业为主,灵活就业、富裕劳动力转移就业结合的就业导向。对有劳动能力且有务工意愿的,采取基础培训和订单培训、个性培训相结合,定向开展以用工企业为主体的岗前培训,提高就业技能;协调介绍到师内城镇、企业、园区就业。对没有就业技能、无法到连队(社区)外就业的,可通过连队(社区)“两委”积极协调就近临时性工作岗位就业,通过设置保洁、保安等公益性岗位予以妥善安置,保障其基本生活。

2.产业帮扶。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和劳动能力的,落实相关补助政策。结合返贫致贫原因,通过创新机制,培育和发展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提升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纺织服装、城镇旅游、电子商务等产业发展水平,发挥产业带贫益贫效应。

3综合保障。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家庭,及时落实健康扶贫和残疾人、灾害、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

4.扶贫扶智。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脱贫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

5.强化帮扶。根据监测对象家庭实际情况,明确师、团、连(社区)各级帮扶责任人,加大帮扶力度,着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不脱困、不脱钩。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团扶贫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团监测对象的认定、数据比对分析、调查核实、精准帮扶、动态管理等工作;帮扶干部负责结合入户走访开展日常监测;连(社区)书记、连(社区)“两委”定期开展走访摸排、分析研判、严格认定程序,抓好帮扶政策落实。社事办、党建办、经发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医院、学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及时通报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信息。

(二)鼓励创新。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机制,改进工作,提高成效。

(三)强化考核监督。把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落实和运行成效作为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者核的重点内容,督促工作落实到位。

第一师七团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

《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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