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ys7t-2021-00029 | 发布机构: | |
生成日期: | 2021-03-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权责清单 | |
关键词: |
七团承接乡镇级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目录
关于七团做好承接行政权限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承接行政权限工作,进一步促进团场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团场社会治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根据《关于授予团场部分行政权限的通知》(师市办发〔2020〕54 号)要求,请各部门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法依规履行乡镇级行政权限和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将承接的管理权限转化为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切实增强组织优势和动员能力,让广大职工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更好发挥团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
附件:1.七团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乡镇级75条)
2.七团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县级67条)
第一师七团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