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ys14t-2023-00031 | 发布机构: | |
生成日期: | 2021-06-12 | 废止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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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解读
《兵团“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解读
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日前,兵团出台《兵团“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动建立覆盖兵团全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方案》提出,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兵团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产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美丽兵团目标基本实现。
《方案》确定了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全兵团共划定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862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306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优先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区域,该区域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开发建设活动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重点管控单元411个,主要包括兵团城市和团部区域、兵团级及以上开发区和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及存在环境风险的区域。该区域应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重点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般管控单元145个,主要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区域。该区域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开发建设应落实现行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方案》指出,要坚持保护优先、分类施策、统筹实施,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建立兵团、师市、团场三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4个方面明确准入要求。
《方案》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在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时应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依据。具有建设项目审批职责的有关部门,应把“三线一单”作为审批的重要依据,从严把好生态环境准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