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jj-2025-00022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5-09-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规划计划 | |
关键词: |
关于第一师十二团阿拉尔市康溪寨乐园“9·14”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年9月14日19时30分许,第一师十二团阿拉尔市康溪寨乐园在清理化粪池的过程中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56.112万元。2024年9月30日,师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第一师十二团阿拉尔市康溪寨乐园“9·14”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
为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坚持问责和整改并重,充分发挥事故查处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要求,对《第一师十二团阿拉尔市康溪寨乐园“9·14”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的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总结评估,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8月10日至9月5日,按照事故“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师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原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旅局、人社局、总工会、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参与评估工作。
评估工作紧紧围绕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这一中心任务,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于8月21日收集十二团塔南镇以及平安法治建设办公室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告,核实查阅有关会议纪要、文件资料、人事档案等资料,8月20日、8月29日,先后多次走访指导、核查阿拉尔市康溪寨乐园整改落实情况,根据资料审查、座谈问询、走访核查、查阅文件情况,对“8·4”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逐一进行梳理和核对,完成了评估工作。
二、总体评估意见
经评估认为,十二团塔南镇和阿拉尔市康溪寨乐园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各单位均能依据师市人民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均能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落实事故各项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机制,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中要求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责任追究,除阿拉尔市锦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董开超申请分期缴纳行政处罚外,其余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已全部落实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康溪寨乐园经营者任为强
《事故调查报告》中认定阿拉尔市康溪寨乐园经营者任为强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任为强未履行法定职责的违法行为给予处罚;对其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执行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师市应急管理局对阿拉尔市康溪寨乐园经营者任为强作出处上一年收入百分之四十(2.16万元)(经核实,阿拉尔市康溪寨乐园经营者任为强2023年收入为5.4万元)的行政处罚((一阿)应急罚〔2024〕41号);
2025年4月27日,阿拉尔市康溪寨乐园经营者任为强向师市应急管理局申请延迟缴纳罚款;
4月28日,师市应急管理局向其送达《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一阿)应急缴批〔2024〕41号),同意其延期缴纳罚款,延长至2025年8月31日止;
8月25日,师市应急管理局向其送达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电子)》(缴款码:6601 0025 0000 0358 6132);
2025年9月5日,任为强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
9月9日,该案已按程序结案。
2025年2月22日,师市应急管理局向公安局移送《案件移送书》((一阿)应急移〔2024〕41号),师市公安局对阿拉尔市康溪寨乐园经营者任为强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截至事故评估时间段,师市公安局仍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待证据收集完毕,预计2025年10月份移送阿拉尔垦区检察院。
(二)有关公职人员
1.《事故调查报告》中认定十二团塔南镇文体广电旅游中心(原为文体广电中心)专技人员李林海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作为问题线索,移交师市纪委监委处理。
执行情况:2025年2月28日,经师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李林海记大过处分(处分期十八个月)(师市纪〔2025〕26号),自2025年2月28日起生效,处分期至2026年8月27日止。
2.《事故调查报告》中认定十二团塔南镇文体广电旅游中心副主任黄香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作为问题线索,移交师市纪委监委处理。
执行情况:2025年2月28日,经师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研究,决定对黄香党内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师市纪〔2025〕27号),自2025年2月28日起生效。
3.《事故调查报告》中认定十二团塔南镇文明路社区书记夏军军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作为问题线索,移交师市纪委监委处理。
执行情况:2025年2月28日,经师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夏军军党内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师市纪〔2025〕28号),自2025年2月28日起生效。
4.《事故调查报告》中认定十二团塔南镇党委常委、副政委、二级调研员鲍新东对事故发生负领导责任,建议向师市安委会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由师市安委会对其进行警示约谈。
执行情况:十二团塔南镇党委常委、副政委、二级调研员鲍新东已向师市安委会作了深刻书面检查。
5.《事故调查报告》中认定十二团塔南镇党委常委、副团长董生俊对事故发生负领导责任,建议向师市安委会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由师市安委会对其进行警示约谈。
执行情况:十二团塔南镇党委常委、副团长董生俊已向师市安委会作了深刻书面检查。
6.《事故调查报告》中认定十二团塔南镇党委副书记、团长顾海江对事故发生负领导责任,建议由师市安委会对其进行警示约谈。
执行情况:2024年9月16日,兵团安委会召开兵团安委会对师市安全生产约谈会议,十二团塔南镇党委副书记、团长顾海江对事故发生作了深刻检查。
(三)其他处理情况
1.师市农业农村局。《事故调查报告》中建议师市农业农村局向师市做出深刻书面检查,根据202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扣除其相应事故分数。
执行情况:2024年9月16日,兵团安委会召开兵团安委会对师市安全生产约谈会议,师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谢龙对事故发生作了深刻检查。根据202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扣除其相应事故分数0.4分,占考核总分数的20%。
2.十二团塔南镇。《事故调查报告》中建议十二团塔南镇向师市做出深刻书面检查,根据202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扣除其相应事故分数。
执行情况:2024年9月16日,兵团安委会召开兵团安委会对师市安全生产约谈会议,十二团塔南镇党委副书记、团长顾海江对事故发生作了深刻检查。根据202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扣除其相应事故分数师市安防消委会在202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扣除相应事故分数0.8分,占考核总分数的40%。
四、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属地党委政府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中要求十二团塔南镇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严格对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兵团新业态新领域和职能交叉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清单》,梳理建立本级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全链条厘清各部门职责边界。要督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制定内部学习计划表,推动安全监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编制印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案头书,突出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上级文件进行学习研讨,逐步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经核查,十二团塔南镇通过党委常委会、理论中心组、行政办公会等先后27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制定《十二团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十二团各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团主要领导31次听取安全生产周工作汇报,分析研判11次,先后召开4次专题会议和2次行政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利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月”“5·12”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扩面提质安全宣传“五进”行动,累计宣传普及1.1万余人次;组织参加师、团两级培训5场次,参与人数达4832人次;开展法治大培训10期,讲解有限空间危害及防范措施,受教育人数超1500人次;组织有限空间专项演练6次;2025年4月18日,组织174名企业负责人、作业人员全程参与有限空间作业演练暨现场观摩培训;对全团4601个有限空间完成编号建档,对1300余处模糊不清的标识完成重新喷涂;投入6.1万元为4个社区、2个重点连队配备正压式呼吸器、通风设备等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器材,并组织人员培训器材使用方法;制定《第一师十二团有限空间管理制度》,严格“公司申请、社区报备、行业监管部门现场监督”的审批报批手续,截至目前,按审批报批手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9次。
(二)行业监管部门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中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师市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师市安委办发〔2024〕47号)要求,强化有限空间日常管理,结合有限空间的定义和特点,以小区、网格、道路、生产经营单位为基本单元,开展有限空间底数摸排,强化应急救援管理,配齐气体检测设备、呼吸防护用品、坠落防护用品等设备设施,科学前置应急救援装备,加强装备日常维护保养。
经核查,师市农业农村局针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有限空间分布情况进行排查整治,排查警示标识缺失破损、防护设施不全等隐患85处,完成现场整改67处(主要为标识污损问题),对18项剩余隐患均进行挂牌督办;依据《畜禽粪污处理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防控技术指南(试行)》,督促养殖场(户)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作业前安全生产承诺制度。2025年5月,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风险辨识、应急处置要点及防护设备操作技能内容为重点,组织覆盖养殖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50余人开展织专项安全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实操能力。
(三)事故企业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中要求阿拉尔市康溪寨乐园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场所负责人、监护人员、检测人员、操作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职责;要制定并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强化教育培训,配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处置方案,开展有限空间应急演练,要全面摸排、辨识厂区有限空间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强化作业管控。
经核查,阿拉尔市康溪寨乐园自事故发生到事故评估阶段,并未对外营业,阿拉尔市康溪寨乐园建立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和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处置方案,购买了三脚架、空气呼吸器、安全带、安全绳等作业安全防护设备,对厂内1处有限空间进行了辨识现场张贴了警示标识,与十二团塔南镇文明路社区签订了安全协议,约定可根据作业需要随时借用四合一气体检测仪气体检测装备,与阿拉尔市洁而美家政务服有限公司签订了《污水清运协议》,约定由其承担康溪寨乐园生活污水抽取等有限空间作业活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各团镇(乡)、街道办、经开区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对照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查遗补漏补强了一些安全生产工作上的短板;通过评估也发现,仍有一些问题需要推动解决。
通过开展有限空间专项行动,发现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仍然存在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现场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窨井盖、料仓口较大危险因素的部位和设备设施等入口未落实物理隔离、上锁及规范警示标识;没有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专项培训,或培训内容不符合要求,或安排考核不合格人员上岗;对有限空间作业承包方管理缺失等问题。
十二团塔南镇虽然为社区、连队配发了有限空间作业检测、救援装备,但在人员使用、日常维护保养方面仍存在不熟练、不到位现象。
六、措施建议
通过评估,针对发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全力防范有限空间小隐患引发大事故。
二是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责任,科学辨识统计建立底数清单,加强设施管理,落实应急物资准备,建立装备分布图,定期开展有限空间应急演练,常态化开展有限空间安全知识宣传,提升职工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是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阿拉尔市康溪寨乐园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在复工前,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五类人员安全职责,全面辨识管控风险,规范开展安全培训与警示教育,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外包安全管理,加强教育培训科学处置突发情况,配齐防范装备,杜绝“三违”作业行为,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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