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yjrswj-2021-00065 | 发布机构: | 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1-08-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文件解读 | |
关键词: | 困难帮扶 |
起草说明:关于《第一师阿拉尔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办法(试行)(送审稿)》的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切实做好师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根据《关于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兵退役军人局发〔2019〕18号)和《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文件精神,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结合师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本试行办法。
二、起草过程
《第一师阿拉尔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办法(试行)》(草稿)形成后,2021年7月3日向财政局等9个部门征求,收回回函9份,其中财政局与医保局各提出了两条合理化建议,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后,拟定了《第一师阿拉尔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办法(试行)(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试行)(送审稿)》九章二十四条。
(一)帮扶援助对象:指具有师市户籍,已采集信息并审核通过入库,且生活存在严重困难的退役军人(是指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和士兵)、“三属”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二)帮扶援助类别:生活帮扶、医疗帮扶、住房帮扶及其他帮扶。
(三)帮扶援助标准:五种长期帮扶情形,及六类情况5种标准一次性帮扶,具体标准为3000元、2000元、1500元、1000元、800元。
(四)帮扶援助资金:列入师市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实行预算管理。
四、工作建议
《第一师阿拉尔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办法(试行)(送审稿)》经师市行政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以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医保局五部门名义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