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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00014-2024-00012 发布机构: 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4-02-23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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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援疆资金资助内地普通高校一师阿拉尔市籍学生实施办法(修订)》的政策解读

依据师市行政性规范文件工作要求,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修订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做好援疆资金资助内地普通高校一师市籍学生工作,帮助更多内地普通高校一师市籍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依据《关于〈第一师阿拉尔市对口援疆扶贫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师市党办发〔2017〕101号),教育局结合工作实际,拟定了《援疆资金资助内地普通高校一师阿拉尔市学籍学生实施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修订)》)。

、修订的主要内容

经征求9个单位意见建议,收到意见建议1条,采纳1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结合师市近几年援疆助学金工作开展情况,需进一步明确资助范围、调整审核时间、整合相关申请附件材料。

二是根据国家相关扶贫政策调整,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残联等部门反馈,需调整资助对象名称。

根据师市领导分工及各部门职责调整等情况,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修订)》共七章19条,分别由总则、资助原则与对象、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资助程序、资助管理与监督、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附则组成。

第一章,总则,3条。围绕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兵团发展战略,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政策。明确了资金列支来源。

第二章,资助原则与对象,4条。明确享受政策的范围及对象。

第三章,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2条。明确政策执行标准及政策申请条件。

第四章,资助程序,2条。分别从政策申请与审批程序、所需材料附件,发放形式作详细说明。

第五章,资助管理与监督,4条。明确资金拨付、核算方式。

第六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3条。明确援疆助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第七章,附则,1条。本办法施行后,原《实施办法(暂行)》废止。


援疆资金资助内地普通高校一师阿拉尔 市籍学生实施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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