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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00014-2020-00094 发布机构: 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0-04-15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文件解读
关键词:

《教育局及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 (试行)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师市教育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管理,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有序、高效地使用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关于印发《第一师阿拉尔市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师市办发〔2015〕48 号)《关于印发《第一师阿拉尔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实施细则》的通知》(师市办发【2019】35号)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财务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

支出内容及规定

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公用经费支出以及项目专项支出等。支出内容按照会计核算口径可分为基本支出(运转)和项目支出

财务审批规定及要求

1、财务审批规定:除人员经费外的支出,其他所有支出均需填写经费使用审批表,由经办人要详细写明原因、用途、预算情况、涉及固定资产设备类必须在经费使用审批单上说明,如差旅费需说明出差人员,出差时间以及乘坐交通工具等。各科室上会研究通过后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最后经教育局负责人审批。所有与政府采购相关的业务必须由纪检人员全程参与。

2、财务报销规定:除人员经费外的各项支付必须附经费使用审批表及相关财务手续,填写财务支付审批表,由财务部门根据经费使用审批表,按照财务制度审核财务支付手续,审核中存在的问题经办人必须整改后,再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最后由财务人员根据当年经费及预算情况办理各项报销手续,所有发票上由经办人签字。

财务支出运行管理

1、在职人员工资管理

2、在职人员个税、社保、公积金管理

3、离退休经费管理

4、其他人员费用的管理

5、其他经费管理办法

理。

6、公务用车管理

     7、预算、决算、资产、统采、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的管理

8.专项资金的分配和拨付管理

9、其他补充说明

财务监督管理办法

教育局及四大中心的财务接受教育局党组的监督,并按党组要求开展定期审计,被审计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教育局及四大中心的财务核算必须严格按照师市办公室财务科和师市会计核算中心的支付制度执行,教育局和直属四中心财务必须接受监督和管理。

    本办法从2020年4月8日起实施,《教育局及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师市教发【2019】56号文件废除)。

 

教育局及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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