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tj-2021-00024 | 发布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生成日期: | 2021-02-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文件政策 | |
关键词: |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及其6个补充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3号)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及其6个补充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3号)
现将《关于废止<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及其6个补充规定的决定》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商 务 部部长 王文涛
发展改革委主任 何立峰
2020年12月30日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及其6个补充规定的决定
经国务院批准,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其6个补充规定一并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及其6个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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