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sj-2020-00246 | 发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0-09-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文件政策 | |
关键词: |
阿拉尔市2020年7月份建设工程综合价格信息
阿拉尔市2020年7月份建设工程
综合价格信息
本价格信息是根据阿拉尔市材料、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采集、整理、分析得出。为阿拉尔市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等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提供依据,以及为投标报价等计价活动提供参考,并非“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建筑市场材料价格变动幅度较大时,承发包双方也可依据双方认可的材料发票价结算,并按合同约定执行。
一、各专业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的调整,执行阿克苏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的同期文件。编制工程结算时,各专业定额内市场人工费单价的调整,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本材料价格信息包括供应价、运杂费、采购及保管费,为除税预算价(到工地价),使用时应与定额内除税预算价(到工地价)找差;各团场的水泥和商砼价为到团部中心价;九团、十团、十二团多孔砖、砂石料材料参照阿拉尔市信息价。未发布的材料除税价格信息,可按承发包双方认定的除税价格(到工地价)与定额内除税预算价(到工地价)找差,以上价差部分只计税金。
三、房屋修缮工程机械费的调整,在199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的基础上,以定额内机械费加中小型机械费为基数上调5.74%,调整部分只计税金。
四、仿古建筑机械费的调整,以199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中以百分比计算的机械费为基数上调17.44%,调整部分只计税金。
五、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时,应使用除税综合信息价格。各专业费用定额的调整执行《转发自治区住建厅关于调整我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师市建发〔2019〕31号)及同期新税率调整文件。
本建设工程综合价格信息由第一师阿拉尔市工程造价标准定额管理站负责解释。
附件:1.阿拉尔市2020年7月份建设工程综合价格信息
2.一师各团场2020年7月份水泥、多孔砖、砂石料、商砼材料价格信息
第一师阿拉尔市工程造价标准定额管理站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