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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sj-2023-00021 发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3-01-20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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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师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评价考评细则文件的解读

师市建发2023〕3号

 

关于印发《师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评价考评细则》的通知

 

各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师市办发〔2020〕40号)各项政策实施,现制定如下考评细则

、奖励原则

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推动师市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建筑业在产城融合上的支撑作用,促进建筑业企业提升竞争力和经济总量,实现做大做优做强,立足建筑企业工程质量、企业文化、诚信体系、 社会贡献等方面开展综合评价,鼓励建筑企业发扬兵团精神、老兵精神、三五九精神,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进一步服务师市经济发展。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师市辖区内信誉良好并入统的资质内建筑业企业。

(二)近两年内未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或 “黑名单”;未被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责任主体。

(三)近两年未发生死亡1人、重伤3人或直接损失100 万以上的质量安全事故。

(四)近两年内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群访事件或不良社 会影响事件。

(五)所用建筑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上年度产值统计时间为1月1日-12月31日建筑业企业 在师市内外完成建筑业产值。符合申报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应在下一年度3月1日前按程序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报。企业按实际经营情况自主申报,并按申报奖励内容提交印证材料,可申报单项内容也可多项同时申报。

四、考评程序

(一)申报流程:企业申报——征询各行业部门意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资料——考核组考评——公示——报师市审批--奖励

(二)考核组由师市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师市发改委、 人社局、财政局、统计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组成考评小组对企业申报奖励进行考评。

五、保障措施

(一)责任分工。师市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市场 监管局、人社局负责组织行业内建筑业企业奖励申报工作, 并提出行业监管意见。师市统计局负责对企业入统情况给予认定。师市发改委负责对企业信用评价情况进行确认。

(二)考核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提供虚假 资或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奖励的法人单位,一经查实,收回 奖励资金,并采取联合惩戒。

 

附件:1.第一师阿拉尔市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内容

2.第一师阿拉尔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申报表

 

 

 

第一师阿拉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16          

 

 

 

 

 

报:李文彬副师长。

抄:各团镇、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师市机关有关部门。

第一师阿拉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16日印发

附件1

第一师阿拉尔市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

奖励内容

 

(一)企业资质晋升奖励

1、上年度企业新增获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一次性 奖励50万元。

2、上年度企业新增获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每增加 一项一次性奖励20万元。

3、师市外迁入本地注册的一级及以上建筑施工总承包 企业,入统后一年内完成建筑业产值20亿元以上的,按上述资质晋升规定予以一次性奖励。

(二)企业经济贡献奖励

1、师市辖区入统的建筑企业,上年度实现建筑业产值50亿元以上,一次性奖励80万元;

2、师市辖区入统的建筑企业,上年度实现建筑业产值30亿元,一次性奖励50万元。

3、师市辖区入统的建筑企业,上年完成建筑业产值5亿元以上的,次年建筑业产值每增加1亿元奖励5万元(单个企业不超过20万元)

(三)中小企业发展奖励

2020年之后新入统企业,连续两年(含两年)累计完成建筑业产值达到5亿元及以上并完清税收的,一次性奖励企业20 万元(含师市外整合迁入的二级以上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

(四)企业创新发展奖励

1、师市本地注册二级以上总承包资质建筑企业在BIM 研发、数字建筑、新基建项目建设、建筑工艺产业迭代,绿色建材、数字信息及装配式建筑等方面取得创新发展成就。 由企业自主申报,经核实后,师市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企 业投入进行补贴(单项不超过20万)。

2、上年度企业承建工程获得国家级行业奖项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企业应用于奖励本企业突出贡献的个人 或团体。

(五)企业诚信经营奖励

评价方式以兵团建筑业信息化监管平台信用得分为准,对年度信用评价排名第一的企业,两年内,在师市内承揽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时可通过企业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对上年度发生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一票否决。

关于印发《师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评价考评细则》的通知 师市建发〔20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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