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详细
索引号: jsj-2021-00052 发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1-01-28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权责清单
关键词: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名称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权力类别行政许可
实施依据《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2003年7月1日建设部令第118号发布)第十七条 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种市政管线、电力线、电信线等,应当先经原设计单位提出技术安全意见,报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责任事项1、公示责任:在登记场所及其网站公示登记事项、依据、条件、程序及期限,提交申请材料目录及申请书示范文本,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
2.受理责任: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无关的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文书并说明理由。
3.审查责任:审查提交所需材料,并提出意见。
4.决定责任: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予以批准的,制作相关决定文书;不予批准的,制作文书,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期限。
5.送达责任:将决定送达申请人。
6.监管责任:加强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的监管;
7、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实施主体第一师阿拉尔市住建局承办机构住建局住建科
实施对象企业办理情况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
共同实施部门收费(征收)标准及依据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97-6378193投诉电话0997-6352625
备注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