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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sj-2019-00001 发布机构: 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5-09-23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关键词:

第一师阿拉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全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规划,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城市建设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法律、法规和风景名胜事业的法规、方针、政策,受委托组织起草有关建设行政(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三)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建筑法》和《城乡规划法》等法规,规范所管业务的运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监督制度,推动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四)负责师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和监督实施,负责师市委托的师域、市域总体规划、团域总体规划、中心城镇总体规划的技术审查报批,负责一般城镇、中心连队居住区的规划审批,负责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兵团、师市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审查、报批;负责师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许可)、规划批后管理和竣工规划核实;指导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和利用的规划管理;参与区域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的编制、审查。
(五)指导管理师市范围内城市、团场小城镇和中心连队居住区的建设工作;负责师市范围内城镇体系、城(镇)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环卫、城镇建设档案等管理和师属团场小城镇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师市范围内团场小城镇城建监察工作。
(六)负责城(镇)供水、供热、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城(镇)供水排水工作、负责城(镇)市容、环境整治和建设执法监察工作。
(七)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土建、安装、建筑装饰等的质量监督管理;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机构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工程质量重大事故;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机械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管理师市建筑活动,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的管理;制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相关中介组织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指导实施;规范建筑市场,负责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的实施;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镇)市镇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组织建设科技推广与应用工作。指导师市建设市场监察、住房装修监察执法工作。
(九)负责师市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或设计方案上报审查和师市中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或设计方案的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
(十)负责师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管理师市房产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组织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
(十一)负责公有住房出售审批、单位住房货币分配方案审核和廉租房管理;负责城市小城镇房屋产权产籍和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私房的房产管理;负责房产转让、抵押、租赁和维修装修管理;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十二)负责局属事业单位的业务指导管理工作。
(十三)制订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让、推广;指导技术创新和技术引进工作。
(十四)全面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五)承办师市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师市建设局设3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机要、档案、保密、信息、财务、后勤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工作;指导师市建设系统的法制工作。
(二)建筑管理科
负责全师建筑业行业管理,研究制订发展规划;规范建设市场,负责全师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质量监督与检测、施工安全的管理工作;参与或组织对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师市建筑业统计工作;负责建筑业各类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
(三)房产管理科
负责师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指导、管理师市房产工作、负责公有住房出售审批、单位住房货币分配方案审核和廉租房管理;负责城市小城镇房屋产权产籍和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私房的房产管理;负责房产转让、抵押、租赁和维修装修管理;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四)规划科
负责师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和监督实施,负责师市委托的师域、市域总体规划、团域总体规划、中心城镇总体规划的技术审查报批,负责一般城镇、中心连队居住区的规划审批,负责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兵团、师市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审查、报批;负责师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许可)、规划批后管理和竣工规划核实;指导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和利用的规划管理;参与区域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的编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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