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jsj-2021-00219 | 发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6-2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财务公开 | |
| 关键词: | |||
第一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公开日期:2021年3月14日
目录
第一部分 第一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所属预算单位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2021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度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1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1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1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1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1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预算表
八、2021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表
九、2021年度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动情况
二、分单位预算安排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第一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第一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方面的法律
法规,根据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规划,拟订师市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2、拟订城镇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师
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指导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并监督各团(镇、乡)组织实施。
3、监督实施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负责组
织实施自治区、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地方性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师市工程造价信息。
4、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组
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师市房地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
5、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师
市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有关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权限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行业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的监督指导。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6、拟订师市城镇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
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供气、供热管线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特许经营。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下综合管廊、城市雕塑建设等工作。指导连队居住区公用设施建设工作。
7、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建筑工程质量、
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优质工程创建工作。
8、负责住房城乡建设抗震设防工作。指导房屋建筑和市
政公用工程抗震设防,监督各类房屋建筑和城市市政公用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监督管理施工图设计审查,参与指导震后重建工作。
9、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拟订民用建筑节能和
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的监督执行;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散装水泥管理应用工作。拟订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建筑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技术创新与成果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建筑节能等科技示范项目。
10、负责权限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
计或设计方案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
11、拟订人民防空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规
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监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推广应用人民防空科研成果。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12、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坚持依法行政,按照健全和转变“政”
的职能要求,承接和行使好兵团授予的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进一步规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治理能力,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环境。坚持统筹城乡和兵地一体化发展,不断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师市职工群众住有所居。
二、内设机构及所属预算单位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总体情况
根据《机构编制文件》(师市党办字〔2019〕33号)文件,设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核定编制12名,其中,领导职数7名。部门内设科室2个,所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阿拉尔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市编发〔2012〕8号】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第一师阿拉尔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兵编发(2011)43号文】副团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第一师阿拉尔市工程造价标准定额管理站【师市编发〔2013〕11号】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阿拉尔市城市建设管理处【市编发〔2009〕7号】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
(二)各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住建局局机关:核定编制12名,其中,领导职数7名,内设科室2个。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根据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规划,拟订师市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2、拟订城镇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师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指导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并监督各团(镇、乡)组织实施。 3、监督实施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地方性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师市工程造价信息。 4、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师市房地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 5、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师市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有关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权限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行业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的监督指导。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6、拟订师市城镇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供气、供热管线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特许经营。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下综合管廊、城市雕塑建设等工作。指导连队居住区公用设施建设工作。7、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优质工程创建工作。8、负责住房城乡建设抗震设防工作。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抗震设防,监督各类房屋建筑和城市市政公用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监督管理施工图设计审查,参与指导震后重建工作。9、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拟订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的监督执行;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散装水泥管理应用工作。拟订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建筑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技术创新与成果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建筑节能等科技示范项目。10、负责权限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或设计方案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11、拟订人民防空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监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推广应用人民防空科研成果。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12、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13、职能转变。坚持依法行政,按照健全和转变“政”的职能要求,承接和行使好兵团授予的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进一步规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治理能力,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环境。坚持统筹城乡和兵地一体化发展,不断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师市职工群众住有所居。
阿拉尔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核定编制7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无内设科室。主要职责是主要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具体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工作:拟定征收补偿方案;组织公开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受政府委托代理房屋征收与补偿纠纷工作中所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司法强制执行。
阿拉尔市城市建设管理处:核定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无内设科室。主要职责是负责阿拉尔市政项目的招投标、日常管理、竣工、验收、决算、审计;负责市建设项目维修及各种文件、图纸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一师阿拉尔市工程造价标准定额管理站:核定编制7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本单位为全额拨款科级单位,单位无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兵团关于工程造价的各项政策、法规和规定; (二)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行业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负责工程造价改革工作的调研、方案的拟制及推行工作;监督指导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四)负责本地区和外地进驻本地区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审查、登记和管理工作;(五)负责注册造价工程师等从业人员的注册、资质年检等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预算从业人员资质年检等管理工作;(六)归口管理建设行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知道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协调处理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造价管理中的问题;本地区土建、安装、市政、园林、维修、费用劳动工期定额的编制、管理、修订、补充、解释、仲裁及咨询服务工作。(七)负责工程造价动态管理、机械台班价格管理与发布、材料预算、信息化管理、相关应用软件的开发、应用、推广。
第一师阿拉尔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核定编制17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内设科室2个。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师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等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工程技术标准。二是受住建局委托,负责全区建设工程、市政工程、商品混凝土供应搅拌站、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和工程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三是核查受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筑构建厂的资质等级和人员职责。四是按照国家及自治区兵团制定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对受监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职责、安全职责情况和工程实物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是按照监督计划对建设工程实体和竣工验收实施监督,编制监督报告,并向工程备案管理机构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六是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责任行为进行监督。七是组织师市优质工程、文明工地的评选和推荐工作。八是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权限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监督阿拉尔市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及质量问题的技术鉴定,汇同相关部门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九是总结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经验,掌握全区域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状况,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十是受理并及时处理阿拉尔市区域内工程在保修期内的质量投诉问题。十一是全面掌握阿拉尔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状况、及时总结、推广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经验。十二是核实并记录各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并上报住建局监管科。十三是完成师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预算收入24776.92万元。较上年减少74258.491万元,减少7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776.9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754.5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21年预算支出24776.92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24776.92万元,较上年减少61821.86万元,减少71.39%。其中:基本支出682.92万元,项目支出24094万元。
1.基本支出682.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4.8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45.6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正常运转经费的开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0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采暖补贴开支。资本性支出10.33万元,主要用于设备采购,形成资产等方面支出。
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96.9489万元,减少22.38%,主要原因是1、机构改革导致房产局单位撤销,人员减少。2、因财政减少各单位人员公用经费标准导致相比上年度经费减少。
2.项目支出24094万元,分别是城乡社区支出24094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和服务等开支。
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61624.9万元,减少71.9%,主要原因是1、疫情过后地方财政资金紧张以至于很多申请项目暂未被通过。
二、分单位预算安排情况
(一)住建局局机关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7168.95万元,较上年减少14624.39万元,减少67%。其中:基本支出178.95万元,项目支出6990万元。
1.基本支出178.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6.3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13.9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正常运转经费的开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8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采暖补贴开支。资本性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设备采购,形成资产等方面支出。
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25.4741万元,减少12%,主要原因是1、因财政减少各单位人员公用经费标准导致相比上年度经费减少。2、因预算一体化系统新上线,编制预算由于系统不熟悉漏编制年度奖金预算,后编制过程中发现上报错误,但由于财政局要求不能增加,待后期系统正常再处理追加,故而与上年度基本支出差异之大。
2.项目支出6990万元,分别是城乡社区支出699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和服务等开支。
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14598.9万元,减少67.6%,主要原因是1、疫情过后地方财政资金紧张以至于很多申请项目暂未被通过。
(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14401.26万元,较上年增加7565.48万元,增长110.67%。其中:基本支出103.26万元,项目支出14298万元。
1.基本支出103.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1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6.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正常运转经费的开支。资本性支出1.33万元,主要用于设备采购,形成资产等方面支出。
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33万元,增长2.31%,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因业务需求新增1.33万元资本性支出,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和其他资本性支出;2本年度有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和人员调动。
2.项目支出14298万元,用于阿拉尔市城区范围内棚户区以及市政用地的地面附属物征收与补偿。
(三)阿拉尔市城市建设管理处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2876.78万元,较上年增加774.17万元,增长36.82%。其中:基本支出76.78万元,项目支出2800万元。
1.基本支出76.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6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3.7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正常运转经费的开支。资本性支出2.38万元,主要用于设备采购,形成资产等方面支出。
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3.62万元,减少0.47%,主要原因是1、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和其他资本性支出相较于上年度减少了0.94万元。
2.项目支出2800万元,用于阿拉尔市市政亮化、市政道路、公共自行车、电子大屏的日常维修养护工作。
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了777.78万元,增长38.46%,主要原因是随着城市不断发展,我单位管理的城市市政公共设施亮化、道路维修养护工作量也在不断的增大。
(四)第一师阿拉尔市工程造价标准定额管理站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106.83万元,较上年增加27.4万元,增长34.5。其中:基本支出100.83万元,项目支出6万元。
1.基本支出100.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7.8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等正常运转经费的开支。资本性支出4.82万元,主要用于设备采购,形成资产等方面支出。
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1.4万元,增长26.94%,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因资产调拨等原因,增加了车辆、房屋等资产,增加了车辆维修费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2、本年度有新增人员和人员岗位变动。
2.项目支出6万元,用于定额造价专项经费
(五)第一师阿拉尔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223.1万元,较上年减少40.77万元,减少21%。其中:基本支出22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基本支出22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4.5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13.3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差旅费、等正常运转经费的开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2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和奖励金开支。资本性支出0万元
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40.77万元,减少21%,主要原因是1、因财政减少各单位人员公用经费标准导致相比上年度经费减少。2、因预算一体化系统新上线,编制预算由于系统不熟悉漏编制年度奖金预算和三公经费的预算,后编制过程中发现上报错误,但由于财政局要求不能增加,待后期系统正常再处理追加,故而与上年度基本支出差异之大。
2、无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安排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安排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以上合计安排“三公经费”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比2020年决算实际支出减1.49万元,减少主要是上年收到商务局招商引资专项经费。
(二)会议费预算:2021年,安排会议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比2020年决算实际支出减少0.0216万元,减少主要是本年度无会议费等工作安排。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事业单位留空不说明)
2021年部门安排住建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13.9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申报政府采购预算10217.07万元,其中使用公用经费采购32.27万元,专项资金采购10184.8万元。主要采购办公物资、工程服务、办公设备等。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经盘点核实,截至2020年底,我单位占有国有资产原值582.5228万元,其中:1.房屋631.5平方米,原值191.4573万元;2.通用设备249件,原值360.082万元,其中:车辆5辆,原值201.29万元,其他通用设备(不含公车)原值53万元。3.专用设备19件,原值12.72万元。4.家具、用具及装具及动植物193件,原值18.26万元。
我单位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定时盘点病清理报废资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指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经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主要包括部门收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等内容。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经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含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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