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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sj-2020-00007 发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0-04-14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财务公开
关键词:

师市住建局 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住建局 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公开日期:2020413

 

 

 

 

 

目录

 

第一部分住建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2020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0年度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0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0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五、2020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2020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2020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2020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预算表

九、2020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动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住建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方面的法律

法规,根据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规划,拟订师市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2.拟订城镇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师

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指导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并监督各团(镇、乡)组织实施。

3.监督实施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负责组

织实施自治区、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地方性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师市工程造价信息。

4.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组

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师市房地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

5.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师

市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有关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权限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行业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的监督指导。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6.拟订师市城镇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

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供气、供热管线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特许经营。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下综合管廊、城市雕塑建设等工作。指导连队居住区公用设施建设工作。

7.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建筑工程质量、

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优质工程创建工作。

8.负责住房城乡建设抗震设防工作。指导房屋建筑和市

政公用工程抗震设防,监督各类房屋建筑和城市市政公用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监督管理施工图设计审查,参与指导震后重建工作。

9.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拟订民用建筑节能和

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的监督执行;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散装水泥管理应用工作。拟订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建筑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技术创新与成果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建筑节能等科技示范项目。

10.负责权限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

计或设计方案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

11.拟订人民防空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规

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监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推广应用人民防空科研成果。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12.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坚持依法行政,按照健全和转变

的职能要求,承接和行使好兵团授予的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进一步规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治理能力,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环境。坚持统筹城乡和兵地一体化发展,不断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师市职工群众住有所居。

二、内设机构

根据《机构编制文件》(师市党办字〔202033号)文件,设置第一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阿拉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定编制12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3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部门内设科室2个,所属事业单位5个,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分别是:质量安全监督站、定额站、征收办、房产局、施工审图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动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191.91万元,较上年增加15.18万元,增长8.7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1.9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兵团专项补助0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20年预算支出191.91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191.91万元,较上年增加15.18万元,增长8.73%。其中:基本支出191.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基本支出191.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7.2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16.0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正常运转经费的开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采暖补贴开支。资本性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设备采购,形成资产等方面支出。

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5.18万元,增长8.7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较上年相比增加。

2.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安排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安排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以上合计安排“三公经费”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8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比2019年决算实际支出减2.5万元,减少主要是公务接待费用

(二)会议费预算:2020年,住建局安排会议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比2019年决算实际支出增(减)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事业单位留空不说明)

2020年住建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17.5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申报政府采购预算3.8万元,其中使用公用经费采购3.8万元,专项资金采购0万元。主要采购办公设备。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经盘点核实,截至2019年底,我单位占有国有资产原值48.56万元,其中:1.通用设备类77台,原值41.15万元。2.办公家具类74个,原值7.41万元。我单位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指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经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主要包括部门收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等内容。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经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含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200414102657322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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