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fl-2022-00010 | 发布机构: | 妇女联合会 |
生成日期: | 2022-02-14 | 废止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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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两纲”解读儿童发展规划
儿童健康是全民健康的重要基础,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体现。我国儿童健康工作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儿童医疗保健服务呈现出多样化和差异化需求,这对我国儿童健康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简称“新儿纲”)的颁布实施,对指引未来十年我国儿童健康事业发展方向、推动儿童健康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具体来看,新儿纲“儿童与健康”领域主要体现了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主要目标设立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谋划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期盼
新儿纲“儿童与健康”领域主要目标围绕当前我国儿童面临的突出健康威胁设立,包括降低儿童死亡、防控主要健康问题、提高健康素养和儿童体质、改善儿童健康服务公平性可及性等方面内容。在降低儿童死亡方面,虽然我国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已明显降低,且已经优于中高收入国家水平,但下降速度趋于缓慢且与高收入国家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同时存在新生儿死亡在5岁以下儿童死亡中占较高比例的特点。针对这种情况,新儿纲在要求持续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基础上,专门对新生儿死亡率提出了具体目标。在防控主要健康问题方面,当前我国出生缺陷病例数量相对较多,常见疾病持续威胁儿童健康,儿童恶性肿瘤发病呈上升趋势,儿童生长迟缓和贫血问题依然存在且超重肥胖问题不断凸显,儿童视力不良影响广泛且低龄化、重度化问题严重,儿童心理行为问题日益突出,纲要针对这些主要健康问题也分别设置了防控目标。在提高健康素养和儿童体质方面,纲要关注到个体健康素养和体质对儿童健康成长乃至对其一生都有重要影响作用,在新儿纲中特别强调要普及儿童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儿童及其照护人健康素养水平,促进城乡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供给,并提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优良率要达到60%以上的主要目标。在改善服务公平性可及性方面,我国不同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儿童健康资源分布不均衡,儿童健康状况在城乡、区域及人群之间仍然存在差异,因此纲要在首个目标中明确提出,未来十年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以促进儿童健康服务的公平可及。
二、策略措施坚持过程导向,构建起上下贯通,左右协同的儿童健康工作格局
新儿纲“儿童与健康”领域的策略措施紧扣主要目标,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整体布局、各有侧重,考虑到了决定儿童健康的社会经济、公共政策、卫生系统、物质环境、社会支持、社会心理以及行为生活方式等多方面因素,促进齐抓共管、综合施策的发展环境形成。在宏观政策层面,纲要提出完善儿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强儿童医疗保障政策与公共卫生政策衔接、加大对儿童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投入力度、加快儿童医学人才培养、加强儿童健康领域科研创新等具体措施,为落实儿童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协调机构部门间协作关系、指导儿童健康资源优化布局、促进医学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指引了方向。在中观儿童健康服务层面,提出建设统一的妇幼健康信息平台,推行“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构建国家、区域、省、市、县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网络,推广婚姻登记、婚育健康宣传教育、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推动围产期、产前产后一体化和多学科诊疗协作,加强新生儿筛查、评估、管理、救治和访视,推广儿童疾病防治适宜技术,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评价,加强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推进0~6岁儿童残疾筛查,构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评估治疗、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公共服务网络,提供适宜儿童的性健康服务等具体措施,明确了未来十年儿童健康服务的重点。在微观个体行为生活方式层面,纲要强化了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出预防和制止儿童吸烟、酗酒,引导科学均衡饮食、吃动平衡,指导监督学生做好眼保健操,纠正不良读写姿势,指导家长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知识,确保儿童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不少于1小时,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合理安排儿童作息等具体措施,有助于促进儿童建立科学的健康价值观,养成健康行为习惯,形成对个人有益、对家庭负责、为社会所倡导的健康生活方式。
三、纲要整体坚持新发展理念,不断将儿童健康事业推向高质量发展
一是体现了系统观念和“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坚持系统观念”是我国“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五个原则之一。作为保障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儿童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的国家行动计划,新纲要注重坚持系统观念,明确提出将儿童健康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将儿童健康主要指标纳入政府目标和责任考核,为构建政府统筹、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共同提升我国儿童健康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供抓手。
二是强调儿童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儿童健康事业已从“量的累积”转向“质的提升”。推动儿童健康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是满足日益增长的儿童健康需求的必由之路。纲要强调了未来十年高质量发展的主基调和方向,针对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儿童健康服务模式、儿童健康科研创新、儿童健康管理创新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是明确“共建共享”的基本路径。纲要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统筹政府、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既明确了政府在政策制定、投入等方面优先保障儿童健康的职责,也强调了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家庭、社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等多方联动的机制,更强化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推动建立“健康第一责任人”的全民意识,提出实现政府牵头负责、社会积极参与、个人体现健康责任,将健康中国“共建共享”的基本路径落到实处。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纲要为今后十年儿童健康事业的发展擘画了蓝图,而如何实现这一蓝图,需要全社会、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发力,特别是要将纲要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纳入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安排,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建立健全及时有效的监测、评估与监督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文章作者系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研究员,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儿童工作智库专家)
近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简称“儿纲”)。作为指导未来十年我国儿童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儿纲增设了“儿童与安全”领域,从儿童伤害预防、儿童食品用品安全、预防和制止针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暴力、网络保护、健全儿童伤害防控体系和监测机制等方面,全面提出了新时期儿童安全保护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具体举措。
一、进一步回应了新时代我国儿童安全成长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溺水、交通事故等导致的伤害是我国儿童第一位死因,也是导致残疾的重要原因。伤害不但严重威胁儿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更给家庭、社会带来沉重压力和负担。同时,儿童食品用品安全、针对儿童的暴力伤害等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相关研究和国内外实践经验均表明,儿童安全是可防可控的。对此,上一个周期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已经在“儿童与健康”领域设有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的目标。经过十年努力,我国儿童伤害防控工作进展显著,政策措施持续完善,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加强,儿童安全的理念日渐深入人心,良好社会氛围逐步形成,实现了纲要中“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6”的目标。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生力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就是要求我们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此次儿纲坚持问题导向,专门增设“儿童与安全”领域,是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举措,为切实保障儿童生命安全和健康基本权利,做好新时代儿童安全工作提供了重要政策依据和行动指引。
二、进一步明确了推动儿童安全保护工作的新任务新举措
儿纲明确提出我国儿童伤害防控总体目标:“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20年为基数下降20%”,与上轮儿纲相比要求更高。针对儿童溺水、道路交通伤害、跌倒、跌落、烧烫伤和中毒等不同伤害类型,儿纲也分别提出具体目标。同时,在总结提炼各部门、机构、团体和全国各地开展儿童伤害防控的经验、方法、机制和模式,充分借鉴国际儿童伤害预防的原则和经验基础上,儿纲制定了相关策略措施,着重强调加强儿童看护,提高儿童照护者看护能力,明确家长和照护者在儿童伤害预防中的重要作用。儿纲特别提出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儿童头盔、窗户护栏和限位器等已被证实有效的各类儿童防护器具。针对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十分关注的儿童食品问题,儿纲专门提出针对婴幼儿食品、儿童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监管等的具体举措。儿纲还从强化质量监管、完善健全国家标准、提升质量等维度就提升儿童产品用品质量、确保儿童安全制定策略措施。此外,儿纲还强调消除和隔离家庭、社区和校园周围的危险环境,加强相关立法和执法,完善儿童伤害预防控制的监测体系、工作体系,提高儿童伤害救治和应对能力等,并提出了具体举措。
另一方面,儿纲将针对儿童的暴力伤害相关内容纳入“儿童与安全”领域,使得该领域内容更为全面、体系更加完善。儿纲强调对儿童暴力零容忍的理念,强化了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各方保护责任,建立防控儿童暴力伤害的部门合作工作机制。儿纲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儿童安全最常见最突出的暴力伤害、学生欺凌和网络保护问题,明确提出“预防和制止针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暴力”“提高对学生欺凌的综合治理能力,预防和有效处置学生欺凌”“预防和干预儿童沉迷网络,有效治理不良信息、隐私泄露等问题”的目标。同时,儿纲还提出进一步完善儿童遭受伤害和暴力的监测报告系统的目标,为做好儿童安全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相比上轮纲要,该儿纲策略措施更加全面和具体,可操作性强,注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的衔接,全面梳理我国儿童安全工作的重点领域和主要抓手,明确儿童伤害防控的优先领域,从儿童看护者的认知、态度、技能,儿童成长社会物质文化环境,儿童产品设计、生产和流通,儿童安全信息收集、救治能力、工作体系和法治建设等方面,全面、循证地提出新时期儿童安全工作的新要求新举措,为新时期各部门各领域深入开展儿童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和具体要求,将成为各级政府部门推动儿童安全工作、制定相应政策规划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三、进一步强调形成全方位保障儿童安全的合力
儿童安全工作内容涉及多维度、多层面,既包括儿童溺水、道路交通等伤害,儿童产品用品安全,儿童食品安全,儿童生活环境安全,也包括针对儿童的暴力伤害、学生欺凌、网络安全,还有应急预案、急救等安全事故应对机制的内容。儿童安全问题的成因和表现形态纷繁复杂,产生的影响程度和范围也各不相同。儿纲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从不同专业角度和工作领域出发,建立以多学科理论为基础的多专业协同、多部门合作、多资源投入的工作模式,强调家庭、学校、社会和网络等不同主体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共同形成儿童安全工作合力。
儿纲落实儿童的家长和照护人是儿童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要求切实履行好监护和看护责任,为儿童创设安全的居家、外出安全环境,向儿童传授安全知识,帮助儿童养成良好安全行为习惯,不断提升安全技能,为儿童安全设置好第一道,也是最重要的屏障。强调创设文明安全的校园环境,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强化校园周边以及对学生欺凌的综合治理。提出营造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儿童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树立健康、积极的社会文化准则。要求提高儿童遭受伤害和暴力的紧急救援、医疗救治、康复的效率和水平,健全儿童伤害防控工作体系,加强监测和数据共享、分析。这些措施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提出了具体可行的举措,将有力推动政府、企业、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面切实履责,不断探索实践并总结提升,因地制宜地科学开展儿童安全保护工作,为我国儿童提供全方位的保护,确保我国近3亿儿童平安、健康成长!
(作者系中国疾控中心慢病中心伤害防控与心理健康室主任、研究员,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儿童工作智库专家)
国务院近期颁布实施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简称“新儿纲”),增设了“儿童与家庭”这一全新的儿童优先发展领域。该领域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当前和未来十年我国家庭需求和主要问题为导向,以优化儿童发展的家庭环境、支持促进家庭与家长切实履行儿童养育的主体责任为宗旨,围绕强化落实家庭特别是父母履行养育儿童的主体责任,以及强化政府对家庭的支持保障两大主线,从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的作用,培养儿童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教育引导父母落实监护责任,树立科学育儿的理念,积极践行和传承好家风、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完善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法律法规政策,提升家庭领域研究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八项目标和九项策略措施。
一、增设“儿童与家庭”领域的背景和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并作出系列重要论述,为做好新时代家庭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家庭是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是人们梦想启航的地方,也是儿童成长最自然的生态环境。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健康的家庭和合格的家长养育下成长是党和政府十分关注的重要问题。
二是回应广大群众和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家庭4.94亿户,家庭规模、家庭结构呈现出新的特点,家庭领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比如,儿童家庭监护缺失的问题、家长育儿观存在误区的问题、亲子关系不尽和谐的问题等等。同时,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对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对妇女儿童的发展都提出了新要求。新儿纲新增“儿童与家庭”领域,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支持家庭的法律政策,提升家庭的发展能力,增强家庭、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强调将“立德树人”作为家庭养育儿童的根本任务
新儿纲旗帜鲜明地将“发挥家庭立德树人作用”作为本领域的首要目标,提出要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这一目标既开宗明义,强调发挥家庭第一责任主体的作用,又明确提出家庭立德树人教育的根本任务和落脚点,即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德育是儿童全面发展中最本源、最重要的教育,德育还为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提供精神动力和价值引领。而家庭在德育中具有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和显著的优势。与“立德树人”相一致,新儿纲进一步要求培养儿童成为好家风的践行者和传承者。好家风既是一个家庭的精神内核,也是一个社会的价值缩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只有每对父母都能自觉建设、传承好家风,有意识地用好家风培养熏陶儿童,让儿童成为好家风的践行者和传承者,才能使社会主义新时代好家风不断发扬光大,一代代地传承下去。
三、尊重儿童主体地位,建立平等和谐亲子关系
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不仅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也有利于父母更好地言传身教。当前,一些家庭过分强调家长权威,对儿童主体地位和平等权利缺乏了解与尊重。新儿纲分别从“尊重儿童主体地位,保障儿童权利”和“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两方面,强调儿童是拥有自主权利的独立个体。在策略措施中新儿纲进一步强调,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保障儿童休息、锻炼、闲暇和娱乐的权利;尊重儿童的知情权、参与权,重视听取并采纳儿童的合理意见;鼓励儿童自主选择、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培育良好亲子关系,引导家庭建立有效的亲子沟通方式,增加陪伴时间,提高陪伴质量等。
四、完善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
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是确保政府支持保障家庭养育儿童策略措施系统性、长期性、稳定性、有效性的关键。新儿纲提出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的目标,并在策略措施中提出,推进家庭教育立法及实施,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增加优质普惠托育服务供给,落实产假制度和生育津贴,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同时,还提出规范提升家政服务水平,鼓励用人单位实施生育友好、家庭友好措施,优先支持保障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等举措。
五、积极发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推动落实儿童养育主体责任
新儿纲提出“教育引导父母和其他监护人落实抚养、教育、保护责任,树立科学育儿理念,掌握科学育儿方法”和“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指导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的目标,强调增强家长的监护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家庭落实监护责任的支持、监督和干预,根据需求为家庭提供指导和福利保障。为此,新儿纲提出95%的城市社区和85%的农村社区(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要求县以上人民政府依托现有机构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统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建立家庭教育信息共享平台,开设家庭教育指导课程等举措。未来十年,相关部门大力推动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进一步规范家庭教育行业管理与服务,帮助广大家庭和父母获得高质量、普惠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六、加强家庭领域理论和实践研究
家庭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需要理论支持,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践需要总结提升,目前我国家庭领域研究还不能满足发展的需求。新儿纲明确提出提升家庭领域理论和实践研究水平,充分发挥学术性社会组织作用,建立家庭领域研究基地,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设家庭教育专业和课程,培养壮大家庭领域研究队伍,提高研究水平。同时,强调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家庭建设、家庭教育、家风培树等开展研究,及时推进研究成果转化,为家庭领域相关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作者系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原研究员,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儿童工作智库专家)
儿童期是人生理心理发展的关键时期,儿童既同成人一样是具有独立地位的权利主体,又有不同于成人的特殊需求和发展特点,环境在儿童成长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和特殊功能,良好的环境是儿童身心健康成长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条件。国务院近期发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设置“儿童与环境”领域。该领域立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大背景与未来发展趋势,坚持儿童优先原则,秉承尊重、爱护儿童的基本理念,以创设更加有利于儿童全面发展的美好环境为宗旨,亮点颇多。
一、在环境创设中全方位落实儿童优先原则
该领域第一个目标旗帜鲜明提出,将儿童优先理念落实到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各方面,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形成。在策略措施中要求,全面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建立和完善促进儿童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优先考虑儿童利益和需求,鼓励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服务。该领域的一个突出亮点就是将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作为主要目标,以确保儿童优先原则更全面系统融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与建设。第二个亮点就是强调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时充分考虑儿童的身心特点,优先满足儿童的特殊需求,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防护用品标准、应急事件发生期间的救助和食品药品用品供给以及灾后恢复与重建中,加强对儿童的优先保护。同时,纲要还从大气、水土污染防治,农村自来水和卫生厕所等方面提出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的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目标,在各领域全方位贯彻儿童优先原则。
二、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进入快车道
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的理论研究、工作要求和实践经验均表明,以儿童视角推动城市建设,不仅可以更好地满足儿童成长的需求,而且也会为城市发展带来更多活力和创新。近年来,我国一些城市在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的实践探索中,与国家和地方儿童发展纲要规划有机结合,取得了儿童及其家庭幸福快乐安全感提升、社会更加和谐更有活力的双赢效果。在此基础上新儿纲明确提出建设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的中国特色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并要求建立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标准体系和建设指南。这必将有力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进入发展的快车道。
三、目标设置充分体现新时代新视野新要求
该领域10个目标中,有5个在延续上周期主要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体现了新时代的新视野新要求。新儿纲进一步强化了将儿童优先原则贯彻到儿童发展的全方位各领域。对儿童精神文化产品明确提出“更多”“有利于儿童全面发展”和“高质量”的新要求。关于儿童与传媒,不仅用“各类传媒”替代了无法列全的单个媒介,确保对儿童免受不良信息影响的保护没有死角,还明确提出“提升儿童媒介素养”为儿童赋权增能,增强儿童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关于儿童参与,新儿纲进一步提出“充分保障”的结果性要求。关于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主体的开放性表述,意味着在新的治理体系下和新的技术环境中为儿童提供各类公益性校外活动服务的主体更加多元。与此相对应,有关策略措施也充分体现了新时代的视角与要求。
四、重视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对儿童的影响并强化儿童参与环境保护
与上周期纲要相比,新儿纲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将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作为儿童与环境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原纲要“儿童与社会环境”领域扩展为“儿童与环境”领域。相对于成人,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变化对处于生长发育期的儿童的影响更为巨大也更为深远。新儿纲明确要求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对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出具体目标,并将环境治理举措作为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的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的关键方略落实到有关部门。新儿纲同样十分重视发挥儿童在环境保护中的主体作用,不仅要求提高儿童生态文明意识,树立珍惜资源、保护自然、珍爱生命、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而且从细微之处入手,要求儿童从自己做起,自觉养成健康文明、绿色低碳、垃圾分类的良好生活习惯。
五、儿童参与的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
参与权是儿童四大基本权利之一。儿童纲要十分重视儿童参与的权利,上周期纲要已经设有保障儿童参与权的目标。新儿纲对儿童参与权的保障不仅标准和力度双双增强,而且措施更为具体明确。纲要要求,尊重保障儿童参与和表达的权利,涉及儿童的法规政策制定、实施和评估以及重大事项决策,听取儿童意见。并通过将儿童参与纳入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社区工作计划,组织儿童开展社会实践及体验活动,发挥儿童组织在儿童参与中的作用,广泛开展儿童参与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等,培养儿童参与意识和能力,确保儿童参与的渠道畅通,儿童的声音被倾听并被充分考虑。儿童既是未来的主人,也是对当下儿童问题最有发言权的专家,儿童参与权的进一步落实,无论对促进儿童问题的解决还是社会的进步都将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影响。
六、进一步彰显中国在全球儿童事业发展中的作用
中国儿童数量位居世界第二,中国儿童发展状况对世界儿童发展水平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中国政府认真履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等国际公约和文件,高度重视儿童和儿童事业发展,儿童福祉水平快速提升,积累了大量促进儿童和儿童事业发展的实践经验。为创造更加有利于儿童发展的国际环境,发挥负责任大国在全球儿童事业发展中的作用,中国需要更加广泛开展儿童事务国际交流与合作。新儿纲要求,落实与儿童发展相关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扩大多边、双边特别是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吸收借鉴国际社会在儿童领域的有益经验,积极宣介促进儿童发展的“中国故事”,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全球儿童事业发展中贡献中国智慧、彰显中国担当。
(作者系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原研究员,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儿童工作智库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