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1-00132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0-08-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 | |
关键词: |
第一师阿拉尔市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
一、行政确认
1.医疗保险征收核定;
2.生育保险征收核定;
3.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
4.慢性病认定;
二、行政给付
1.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2.医疗保险待遇支付;
3.公务员医疗补助;
4.大病医疗救助待遇支付;
三、其他事项
1.拟订医疗、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规范性文件、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大额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离休人员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等政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拟订并组织实施师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政策;
4.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承担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编制师市医疗保障基金预算草案;
5.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6.组织拟订产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7.组织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监督实施;
8.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医药服务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医药服务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指导并组织实施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9.组织拟订并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等政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10.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作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和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11.负责师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12.组织拟订和完善师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
13.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14.指导师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15.办公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军垦大道西928 第一师阿拉尔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二楼。
1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30(冬季)。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17.联系电话:0997-4618003 0997-4618015
一、行政确认
1.医疗保险征收核定;
2.生育保险征收核定;
3.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
4.慢性病认定;
二、行政给付
1.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2.医疗保险待遇支付;
3.公务员医疗补助;
4.大病医疗救助待遇支付;
三、其他事项
1.拟订医疗、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规范性文件、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大额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离休人员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等政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拟订并组织实施师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政策;
4.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承担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编制师市医疗保障基金预算草案;
5.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6.组织拟订产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7.组织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监督实施;
8.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医药服务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医药服务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指导并组织实施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9.组织拟订并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等政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10.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作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和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11.负责师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12.组织拟订和完善师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
13.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14.指导师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15.办公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军垦大道西928 第一师阿拉尔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二楼。
1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30(冬季)。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17.联系电话:0997-4618003 0997-4618015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