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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21-00126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08-01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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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阿拉尔市水利局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师市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兵团党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师市党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师市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师市重大水资源发展规划、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师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师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师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师市辖区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团(镇、乡)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师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师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负责师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贯彻执行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师市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师市管辖河流湖泊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按规定开展师市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师市水利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河流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履行师市河(湖)长制办公室职责,开展河(湖)长制工作。指导河湖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
‎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师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监测预报。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师市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团(镇、乡)连队(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水利工程移民政策,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等工作。
‎      (十二)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师市境内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师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师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师市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师市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外资工作。
‎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师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参与阿克苏地区等地方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五)负责师市城乡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和回用以及地下水回灌等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供、排水等涉水事务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组织制订供水行业的技术、运营、服务、供应等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      (十六)职能转变。师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库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      (十七)承办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领导:杨征宇
‎联系电话:13309973652

二、师市水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水政水资源管理科。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师市灌溉管理,指导水量分配,实施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并监督实施;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指导节约用水、节水型社会建设等管理;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水利信息化业务建设;指导河(湖)长制工作;负责农村小水电、‎水土保持、水文水资源勘测、水资源规划、水文情报预报的管理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宣传、督查督办、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史志年鉴、信访、档案、公文无纸化传输和电子印章的管理工作;负责部门会务和接待工作;负责部门党风廉政、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和党支部日常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行业规范性文件审核,承担行政复议、应诉、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负 责 人:陈雯

联系电话:13779779129
‎   (二)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科。负责水利水电项目可研、初步设计和实施方案的技术审查和报批。负责师市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防洪、牧区水利等规划项目的技术审查工作和报批。负责水利科技发展规划,水利科技项目的管理工作,组织技术引进与科技推广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与竣工验收、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灌区水利大修的管理。负责水利工程招投标备案审核、水利工程招标标底、控制价及竣工决算审核。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负责师市城乡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和回用以及地下水回灌等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供、排水等涉水事务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组织制定供水行业的技术、运营、服务、供应等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负 责 人:李小军
‎联系电话:13709971022

三、师市水利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

师市水利局办公地址:第一师阿拉尔市幸福路南69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夏季)

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冬季)

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30(冬季)

夏季(5月1日~9月30日)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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