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1-00480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1-04-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师市办发〔2021〕10号 | 主题分类: | 政策文件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第一师阿拉尔市2021年 经济发展奖励政策》的通知
关于印发《第一师阿拉尔市2021年
经济发展奖励政策》的通知
各团场(镇),师市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第一师阿拉尔市2021年经济发展奖励政策》已经师市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第一师办公室 阿拉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
第一师阿拉尔市2021年经济发展奖励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师市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谋实谋细经济工作,全力加快经济发展,奋力完成师市2021年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特制定经济发展奖励政策。
一、奖励范围
包括各团镇、乡,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
二、经济考核指标
(一)指标设置
2021年经济发展奖励考核指标共包括五大指标,分别为第一产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建筑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
(二)权重占比
1.各团镇、乡指标权重为:第一、第二季度五项指标权重占比分别为:第一产业增加值权重17%,工业增加值权重27%,建筑业增加值权重16%,第三产业增加值权重20%,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率(含民间投资占比)权重20%。第三、第四季度五项指标权重占比分别为:第一产业增加值权重22%,工业增加值权重25%,建筑业增加值权重16%,第三产业增加值权重17%,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率(含民间投资占比)权重20%。
2.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指标权重为:工业增加值权重为30%,建筑业增加值权重为20%,三产增加值权重为20%,固定资产投资权重为30%。每项指标完成师市下达任务100%以上得100分,完成80%-100%得80分(含80%),完成60%-80%得60分(含60%),完成60%以下不得分。
3.农业科技园区指标权重为:一产增加值权重为30%,建筑业增加值权重为20%,三产增加值权重为20%,固定资产投资权重为30%。每项指标完成师市下达任务100%以上得100分,完成80%-100%得80分(含80%),完成60%-80%得60分(含60%),完成60%以下不得分。
三、计算方式
各团镇、乡2021年经济发展考核指标五大指标共计总分100分,采用极差公式计算方法〔计算公式为:指标得分=(指标-最小值)/(最高值-最小值)〕。
四、奖励方式
按照五大指标,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奖励,由各行业牵头部门对各行业指标分季度下达目标任务,最终以统计局提供数据为准,由师市党委经济运行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改委)负责核算,分别对一等奖奖励100万元、二等奖奖励70万元、三等奖奖励50万元。每个季度分别奖励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五、资金保障
上述奖励政策所需资金全额纳入师市财政预算。
本奖励政策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由师市党委经济运行调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改委)负责。
政策解读链接:《关于第一师阿拉尔市2021年经济发展奖励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第一师阿拉尔市2021年
经济发展奖励政策》的通知
各团场(镇),师市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第一师阿拉尔市2021年经济发展奖励政策》已经师市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第一师办公室 阿拉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
第一师阿拉尔市2021年经济发展奖励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师市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谋实谋细经济工作,全力加快经济发展,奋力完成师市2021年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特制定经济发展奖励政策。
一、奖励范围
包括各团镇、乡,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
二、经济考核指标
(一)指标设置
2021年经济发展奖励考核指标共包括五大指标,分别为第一产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建筑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
(二)权重占比
1.各团镇、乡指标权重为:第一、第二季度五项指标权重占比分别为:第一产业增加值权重17%,工业增加值权重27%,建筑业增加值权重16%,第三产业增加值权重20%,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率(含民间投资占比)权重20%。第三、第四季度五项指标权重占比分别为:第一产业增加值权重22%,工业增加值权重25%,建筑业增加值权重16%,第三产业增加值权重17%,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率(含民间投资占比)权重20%。
2.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指标权重为:工业增加值权重为30%,建筑业增加值权重为20%,三产增加值权重为20%,固定资产投资权重为30%。每项指标完成师市下达任务100%以上得100分,完成80%-100%得80分(含80%),完成60%-80%得60分(含60%),完成60%以下不得分。
3.农业科技园区指标权重为:一产增加值权重为30%,建筑业增加值权重为20%,三产增加值权重为20%,固定资产投资权重为30%。每项指标完成师市下达任务100%以上得100分,完成80%-100%得80分(含80%),完成60%-80%得60分(含60%),完成60%以下不得分。
三、计算方式
各团镇、乡2021年经济发展考核指标五大指标共计总分100分,采用极差公式计算方法〔计算公式为:指标得分=(指标-最小值)/(最高值-最小值)〕。
四、奖励方式
按照五大指标,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奖励,由各行业牵头部门对各行业指标分季度下达目标任务,最终以统计局提供数据为准,由师市党委经济运行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改委)负责核算,分别对一等奖奖励100万元、二等奖奖励70万元、三等奖奖励50万元。每个季度分别奖励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五、资金保障
上述奖励政策所需资金全额纳入师市财政预算。
本奖励政策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由师市党委经济运行调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改委)负责。
政策解读链接:《关于第一师阿拉尔市2021年经济发展奖励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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