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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21-00482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4-26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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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师阿拉尔市2021年经济发展奖励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激活各单位抓经济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师市营造快中求好、齐心协力谋发展的良好氛围,我委会同统计局、财政局等部门,结合2020年促进团镇经济发展奖励政策(试行)执行情况,对2021年奖励政策进行修订,形成了《第一师阿拉尔市2021年经济发展奖励政策》。

一、奖励范围

2021年奖励范围包括各团镇、乡、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较2020年奖励范围增加农业科技园区。

二、经济考核指标

(一)2020年经济考核指标包括生产总值、第一产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率、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率5项指标,每项指标权重为20%

(二)2021年经济考核指标:2020年各团镇抓经济促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在2020年经济考核指标的基础上,2021年对经济考核指标进行调整。指标设置:共包括五大指标,分别为第一产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建筑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主要考虑依据一是2020年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取消生产总值指标,因为生产总值包括一产、工业、建筑业、三产指标,为避免重复计算,此次删除生产总值指标,增加建筑业指标。二是根据兵团《2021年师市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考核工作方案》,明确兵团考核师市8项指标,分别为集聚人口、项目建设、工业、服务业、建筑业、招商引资、财政收入、营商环境,由于集聚人口、招商引资、财政收入由行业部门单独考核奖励,不再重复考核,营商环境没有具体数据指标考核,因此选取各单位一产、工业、建筑业、三产、固定资产投资五项指标进行考核奖励。②权重设置:采用变量权重,2021年经济奖励五项考核指标在四个季度的权重分别为:第一、第二季度第一产业增加值权重17%,工业增加值权重27%,建筑业增加值权重16%,第三产业增加值权重20%、固定资产投资完成率权重20%第三、第四季度:第一产业增加值权重22%,工业增加值权重25%,建筑业增加值权重16%,第三产业增加值权重17%、固定资产投资完成率权重20%主要考虑依据一是考虑到师市农业产业特点,棉花、林果等产值主要体现在第三、第四季度,因此在第三、第四季度,将农业增加值的权重调高,由一二季度权重17%提高至三四季度权重22%二是在调整产业结构方面发力,进一步引导发展第二产业,工业是师市经济发展的短板和弱项,但同时也是发力点和潜力点,因此适当提高工业权重占比,三是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发力,王君正书记多次强调要以项目为王,按照项目是点、产业是线、经济是面的要求抓项目促投资,同时师市目前经济增长仍属于投资拉动型,因此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权重占比均为20%需要说明的一点,兵团《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兵发改综合发〔202135号)及《兵团2021年经济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中明确,考核师市固定资产投资指标时要求各师市民间投资占比达到40%以上,因此师市在对各单位经济发展奖励考核固定资产投资时,也考核各单位民间投资占比40%指标。

(三)由于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没有一产指标,农业科技园区没有工业指标,因此对经开区和农业园区各项考核指标权重做如下调整:经开区指标权重为:工业增加值权重为30%,建筑业增加值权重为20%,三产增加值权重为20%,固定资产投资权重为30%;农业科技园区指标权重为:一产增加值权重为30%,建筑业增加值权重为20%,三产增加值权重为20%,固定资产投资权重为30%。考虑到经开区、农业园区各经济指标增速与各团镇没有可比性,根据经开区、农业园区各经济指标任务完成率情况赋分每项指标完成师市下达任务100%以上得100分,完成80%-100%80分(含80%),完成60%-80%60分(含60%),完成60%以下不得分。

三、计算方式

2021年经济发展考核指标五大指标共计总分100分,采用极差公式计算方法(计算公式为:指标得分=(指标-最小值)/(最高值-最小值))(详见附件2)。

四、奖励方式

按照五大指标,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奖励,由各行业牵头部门对各行业指标分季度下达目标任务,最终以统计局提供数据为准,由师市党委经济运行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改委)负责核算,分别对一等奖奖励100万元、二等奖奖励70万元、三等奖奖励50万元。每个季度分别奖励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2021年奖励资金共计2240万元。

五、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经征求师市领导及相关部门、团镇意见建议,对反馈意见进行如下解释:

   (一)师市领导意见情况:董书记反馈,建议在团场考核指标中增加职工收入的增加幅度指标。经与师市统计局沟通衔接,连队居民可支配收入指标为每年统计一次,需国家确认反馈,预计在次年的34月份才能确定,每季度统计局难以测算提供数据,因此,职工收入增加幅度考核指标体系中没有体现。其他师市领导无意见。

   (二)师市相关部门意见情况:工信局反馈,建议增加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奖励条款。暂不予考虑,理由如下:①涉及工业指标的国有企业仅有3家,分别为青松公司、新农开发、电力公司,3家企业仅有工业指标,不具备考核的条件;②3家企业工业产值计入经开区,对经开区已纳入奖励范围;③国有企业考核由国资委负责考核国有企业利润、资产负债率等指标,因此,此次未将国有企业纳入经济发展考核范围。经开区反馈,经开区无第一产业,建议调整经开区指标权重。已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其他部门无意见。

(三)各团镇意见情况:各团镇均无意见。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第一师阿拉尔市2021年 经济发展奖励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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