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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20-00127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05-18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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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方案》印发

《兵团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印发,明确提出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有针对性地改进政务服务,提升政府工作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方案》明确,2020年年底前,全面建成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兵团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含各师市行政审批局或大数据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含兵团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兵团政务服务网、各部门自建系统、拟建的12345平台和“兵政通”APP等,全部开展“好差评”工作,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

《方案》要求,要确保每个政务服务事项均可评价,每个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平台和人员都能接受评价,每个办事企业和群众都能自愿自主真实评价,每个差评都能得到整改,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衔接,企业和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评价、政府部门及时改进的良性互动局面,促进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根据《方案》,兵团将建立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按照差评入库、当日回访原则,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在差评发生的一个工作日内将差评结果反馈责任部门;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责任部门需在1个工作日内安排差评回访。对情况清楚、诉求合理的问题,立行立改;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对缺乏法定依据的,做好解释说明。整改、反馈结果均汇总至“好差评”系统,由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规整分级报告,兵团办公厅定期通报 。各级各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差评”集中的问题,将及时调查,采取措施,督促限期整改,推动问题解决。

《方案》对科学设置“好差评”指标、做好评价数据归集、公开“好差评”结果、建立健全整改和反馈机制、完善保障措施等事项作出安排,推动兵团各级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夯实服务责任,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面规范、公开公平、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注:http://www.xjbt.gov.cn/c/2020-05-06/7351043.shtml(转载兵团政务网)

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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