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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9 13:52:05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期)中,2批次的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秦江兰(江泰商贸城第29号摊位)经营的芹菜

)抽检基本情况。秦江兰(江泰商贸城第29号摊位)经营的芹菜(购进日期:2021年7月7日)经阿拉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毒死蜱(不符合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秦江兰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处罚。当事人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如实供述违法事实,积极改正违法行为,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可减轻处罚的情形,第一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罚款人民币2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80元。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执法人员依法要求当事人及时、规范的履行食品经营者义务,按照要求索要相关进货票据和供货商资质,做好进销货台账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保存。

二、阿拉尔市昭昭鑫副食品商行销售的超级辣棒棒

)抽检基本情况。阿拉尔市昭昭鑫副食品商行销售的超级辣棒棒 (生产商: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忠亮食品厂 生产日期:2021年3月12日)经阿拉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 KOH 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2021年8月9日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忠亮食品厂申请复检, 选定复检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于2021年8月27日完成复检(结论:复检不合格)

)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阿拉尔市昭昭鑫副食品商行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当事人进购食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够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第一师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其免予行政处罚。

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忠亮食品厂涉嫌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另案调查。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执法人员依法要求当事人及时、规范的履行食品经营者义务,继续做好进销货台账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保存。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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