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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阿拉尔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致广大职工群众、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05 17:07:36 浏览次数: 【字体:






师市广大职工群众、居民朋友们:
近期,新冠病毒“德尔塔”变异毒株在国内引发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为持续做好师市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平稳有序,特向广大职工群众、居民朋友们紧急提醒:
一、高度重视。千万不要放松疫情防控意识,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注意加强个人防护,做到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聚集,避免交叉感染。前往公共场所,积极配合做好测体温、出示行程码、信息登记等防控措施。
二、主动报告。凡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疫情发生地(划定风险区前)所在地来返师市人员,应在抵达前向居住地所在社区(连队)报备,抵达后2小时内向本人所在单位及居住社区(连队)申报登记,并接受社区(连队)管理和健康监测、居家医学观察、集中医学观察等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欢迎广大职工群众、居民朋友积极监督,发现以上情况及时报告。
三、非必要不出行。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已有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地。非必要不离开阿克苏地区。确需离开阿克苏地区的,出行前查看目的地、沿途地区的风险等级,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并配合社区(连队)健康检测管理。
四、减少聚集。鉴于当前疫情发展态势,如非必须,建议避免举办和参加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人员聚集性活动,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在举办聚集性活动前,必须制定防控预案并于活动举办3日前报备审批,活动举办单位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五、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仍然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能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死亡率,也是每位公民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的职工群众、居民朋友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六、做好个人防护,加强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头痛、咽痛、流鼻涕、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不要带病上班、聚会、聚餐,不自行用药,应自觉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如实报告相关旅居史和接触史。日常生活中,正确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遵规守法。对瞒报、谎报行程信息,隐瞒近期从相关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师市的人员;对制造、传播、散布不实疫情信息的人员;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的和对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师市疫情防控热线:
0997-4610120
0997-4618029
0997-4618698

第一师阿拉尔市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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