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兵团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2)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兵团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2)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有的师市规划建设项目起点不高、要求不严,甚至违规出台“土政策”。一些干部工作标准打折扣,执行力度逐渐弱化。
二、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整改目标
严格执行产业发展有关政策、法规、规划,全面清理各类“土政策”。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
四、整改措施
(一)2022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与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不相符“土政策”排查清理整治工作。
(二)严格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要求,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强化园区规划环评在产业园区开发利用过程中的指导约束作用,优化完善园区规划和产业布局,强化工业园区科学有序开发建设,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
(三)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针对不同环境管控单元特征,实施差异化环境准入,严格落实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指导项目科学落地,促进园区精准管理。
(四)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
(五)严格落实《兵团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细则》,着力解决一些师市和部门“重发展,轻环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不顾生态环境保护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
五、完成情况
(一)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梳理。经对师市、师市办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截至目前,不存在与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不相符的“土政策”。
(二)强化规划引领,助推园区绿色发展。一是编制《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第一师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产业规划》《第一师阿拉尔市“十四五”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等,将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为带动师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做实生态环境保护与园区深度融合。二是依法依规做好开发区规划环评落地应用,积极落实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中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及环保对策措施。三是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要求,严禁“两高一低”项目落户。
(三)强化“三线一单”成果运用,助力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推动“三线一单”动态更新调整工作,坚持环评审批在“三线一单”牵引管控下,严把项目准入关。二是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文件精神,对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进行审查,截至目前,不存在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建设项目。
(四)强化职责分工,推动生态环保责任落实。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师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师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研究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二是印发《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暂行规定(试行)》,明确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三是将生态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到实处。
(五)强化督察整改监督,筑牢生态保护纪律屏障。一是印发2023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年度日常监督重点。二是畅通举报渠道,通过“信、访、网、电、微”等平台,全面收集党员干部在生态环保领域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并优先查办,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日至3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97-4615730
邮箱:btdysstj@163.com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91-2890807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 阿拉尔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