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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自治区转办最后一批信访件

来源:http://www.xinjiang.gov.cn/xinjiang/xjyw/202205/f9d4e8abc1e94708980e6fe1ab642fdd.shtml 发布时间:2022-05-16 17:30:47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自治区转办最后一批信访件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王亚芸报道)5月12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疆转办第三十三批信访件23件,全部为群众来信。其中,自治区17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6件。至此,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新疆期间的信访件全部转办完毕。

第三十三批转办自治区的信访件涉及7个地州市,分别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6件,乌鲁木齐市3件,阿勒泰地区3件,阿克苏地区2件,昌吉回族自治州、哈密市和和田地区各1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17件信访件中,涉及生态、大气、水较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35.3%、29.4%、23.5%。

据介绍,本轮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计转办新疆三十三批2087件信访件。其中,自治区1755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32件。

自治区受理的1755件信访件均已按程序全部交至相关地州市办理。其中,乌鲁木齐市811件、昌吉州181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151件、巴州130件、哈密市114件、塔城地区71件、阿克苏地区55件、喀什地区47件、阿勒泰地区47件、吐鲁番市40件、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39件、克拉玛依市23件、和田地区19件、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15件,转办至自治区信访局12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大气517件、水201件、土壤259件、生态351件、噪声195件、辐射2件、其他污染230件,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29.5%、11.5%、14.8%、20%、11.1%、0.1%、13.1%。


终审: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