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四批)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 十四 批 2022 年 4 月 11 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2XJ202204070005 | 第一师阿拉尔市5团塔克拉玛干沙漠西北边缘,举报人于2007年自费参与了第一师五团北大荒防沙治沙项目,该项目位于塔克拉玛干沙漠西北边缘,起初,时任五团政委称该项目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的工程,项目参与者自筹资金开发,可以享受很多国家优惠政策,可14年过去了,不仅从未享受过任何优惠政策,在治理经营中受到各种阻挠、刁难,项目到现在都未获审批,自费开发沙漠土地,漏水漏肥严重,至今亏损治理。当地政府以治沙人不愿落户五团,不同意无偿腾退自费开发的沙土为由,强行剪断机井高压线,断水断电阻扰灌溉。举报人多次向多级部门反映未解决问题,希望政府批复第一师五团北大荒防沙治沙项目。 | 第一师阿拉尔市5团 | 其他 | 经调查核实反映情况部分属实。一是五团北大荒(8连、9连)签订的合同为经营承包合同,经营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包户自费开发种植经济作物,不属于防沙治沙项目。团场为鼓励民间投资,北大荒经营承包户享受8年-15年免水费,15年-30年不收取利费等相关优惠政策;二是北大荒(8连、9连)属于私人开发性经营地,在经营地腾退范围内。但五团未将北大荒土地用于内地落户人员安置,截至目前,仍由原承包户承包经营管理,五团按照(师市水电〔2021〕31号)文件要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北大荒(8连、9连)原有机电井77眼,按要求关停40眼,现有37眼(已安装井电双控)。三是2021年已将北大荒(8连、9连)土地纳入五团林草十四五荒漠化防治规划内。 | 部分属实 | 一是协调师市水利局增加北大荒机电井井控指标,提高北大荒(8连、9连)身份定额用水指标,以缓解北大荒灌水压力; 二是2021年已将北大荒(8连、9连)土地纳入五团林草十四五荒漠化防治规划内,并已上报兵团林草局。计划在十四五期间通过逐年申报中央、兵团相关项目资金用于扶持解决北大荒部分果农面临资金不足,无力经营的现状,也有利于解决北大荒长期以来的生态脆弱等问题。 | 已办结 | 无 |
终审: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