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轮第五批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7)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第一师阿拉尔市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工作要求,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7)已完成整改,并于2025年12月11日完成验收,现将整改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2024年师市29眼封停井在未经兵团同意下擅自启用,累计取水量34万立方米。
二、整改目标
认真履行水资源监管职责,推进封停井规范化管理。
三、整改措施
(一)水利局于2024年12月底前对擅自违规取水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二)对封停井进行再次排查梳理,2025年1月底前组织开展封停井启用申报程序,建立台账资料,确保封停井经兵团批准后按计划有序取用地下水。
(三)督促各团镇(乡)落实机电井管护主体责任,2025年8月底前制定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措施,加强水政巡查执法,严格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确保地下水资源开采管控到位。
四、完成情况
师市水利局组织人员对29眼未经兵团同意下擅自启用的封停井进行调查,形成了调查情况报告,将调查情况向各团镇乡进行了通报,要求团镇严格用水计划,未经批准,严禁启用相应机井。
(二)2024年12月在师市范围内开展地下水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师市辖区内未关停非法井进行打排查整治。对29眼未经兵团同意下擅自启用的封停井进行关停。
(三)2024年11月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对各团合法机电井安装的井电双控设备进行移交,和各团签订了《第一师阿拉尔市合法机电井安装“井电双控”设备移交及运行管理责任书》,落实机电井及“井电双控”管护主体责任;2025年1月制定印发了《第一师阿拉尔市规范水资源管理工作方案》,规范地下水取用程序、机电井管理,严格取用地下水机电井用电管理。截至2025年11月底全师地下水开采量1.05亿m³,未超全年1.19亿m³开采指标,水资源管控到位。
现向社会进行公示,诚恳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25日(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第一师阿拉尔市水利局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幸福路698号
联系人及电话:唐天勇 18095875581
第一师阿拉尔市水利局
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