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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轮第五批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3)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2-10 19:12:1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第一师阿拉尔市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工作要求,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3)已完成整改,并于20251113日完成该问题整改验收。现将整改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昆泰纺织等企业与工业污水处理厂签订的污水排放协议未按要求在师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生产废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师市相关部门的抽检结果显示,昆泰纺织苯胺类超《新疆印染废水排放标准(试行)》间接排放标准28.3倍。川棉纺织废水苯胺类、全盐量分别超《新疆印染废水排放标准(试行)》间接排放标准3.24倍、0.4倍。臻彩印染在未完成建设的情况下已于202311月开始生产并排放污水。

二、整改目标

规范印染企业排水管理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师市生态环境局对督察指出的超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未完成建设的情况下生产并排放污水等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二)经开区于202412月底前制定规范园区印染行业污水排放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协议排水限值,做好日常监管,对违反协议的情况及时处置。

(三)昆泰纺织等企业加快签订污水排放协议,202411月底前报生态环境局备案。

(四)经开区按照《经开区涉水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管理办法》对印染企业进行监测,配合师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备案的排放协议纳入日常监督性监测。

四、完成情况

(一)师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8月—12月已对督察指出的昆泰纺织、川棉纺织超标排放和臻彩印染在污水处理设施未完成建设的情况下生产并排放污水等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于826日对昆泰纺织进行立案调查,因其废水排口采样结果均在排放限值内于829日进行撤案。于122日向川棉纺织下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师环罚〔20244号)。于911日对臻彩印染进行调查处理,鉴于该企业积极配合并立即停止建设,未进行立案调查。

(二)经开区于20241230日制定《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印染行业污水处理服务协议管理办法(试行)》(阿经开管办发〔202419号),规范协议限值管理,暂未发现违反协议的情况。

(三)昆泰纺织于202269日完成污水处理协议签订、202569日完成污水处理协议续签、202591日完成总锑排放协议限值签订;臻彩印染于2023121日完成污水处理协议签订、202591日完成污水处理协议续签;川棉纺织于202311日完成污水处理协议签订。现因企业不符合备案条件师市生态环境局暂未备案,后续将督促企业尽快按要求完成备案。

(四)经开区已按照《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涉水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管理办法》对昆泰纺织、臻彩印染和川棉纺织开展监督性监测。

 

现向社会进行公示,诚恳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51210日—20251223日(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创业大道北24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雷图强  15797682334

邮箱:528988860@qq.com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1210


终审: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