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轮第五批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序号39)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第一师阿拉尔市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工作要求,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9)已完成整改,并于2025年11月11日完成验收,现将整改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阿拉尔市兵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环保局子站采样头距地面25.7米,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采样口或监测光束离地面的高度3~20米”要求。此外,师市如意湖、环保局2个兵控空气自动站分析仪、工控机、备用电源等重要设备均已使用8年,故障率较高,设备老化严重。
二、整改目标:对现有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优化调整,更新配套设备。
三、整改措施
一是财政局安排本级预算资金,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11月底前启动2个空气监测站点优化调整招投标工作。二是2025年2月底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南疆能源集团等配合完成优化站点的各项前期手续。三是生态环境局加强日常管理,2025年6月底前完成2个空气监测站点的优化调整和相关配套设备更换工作,保障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基础设施稳定运行。
四、整改情况
(一)财政局安排本级预算资金,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11月底前启动2个空气监测站点优化调整招投标工作。2024年9月18日向师市财政局提交申请2个空气监测站点优化调整资金的请示,财政局回复并给予资金保障,2024年10月15日并在政采云平台下达预算指标240万元;2024年11月21日开展招投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为新疆华宇创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创杰);2025年2月21日,师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下达2025年度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师市财预发〔2025〕2号),就师市生态环境局2个空气监测站点优化调整资金保障185万元。
(二)2025年2月底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南疆能源集团等配合完成优化站点的各项前期手续。师市生态环境局与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南疆能源集团等积极沟通,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根据现有师市建成区情况及中远期城市规划,多次征求各部门意见,于2025年1月完成了2座新建站点的选址论证方案(即优化调整方案);根据相关技术规范,优化签后的点位,若直线距离超过一千米,需稳定并行监测一年,需明年向兵团生态环境局请示优化调整兵控空气站点位。
(三)生态环境局加强日常管理,2025年6月底前完成2个空气监测站点的优化调整和相关配套设备更换工作,保障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基础设施稳定运行。2座空气监测站2025年3月底开始建设,4月中旬2座站点主体建设完工,4月15日设备陆续到场,环境监测站人员对设备清单进行现场验收,并开始安装工作;5月12日完成设备安装并完成调试工作,进入试运行阶段;9月3日相关专家对2座空气站建设、调试、试运行、比对验收等情况进行查看资料和现场,开展项目验收,并邀请兵团第二监测站人员进行监督。
现向社会进行公示,诚恳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2日—11月25日(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师市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希望北路338号
联系人及电话:陈双锋15569064200
师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