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轮第五批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5)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第一师阿拉尔市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工作要求,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5)已完成整改,并于2025年10月30日完成验收,现将整改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新井子水库、胜利水库、上游水库的生态保护红线内人为活动监管不到位,存在放牧现象。
二、整改目标: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内人为活动监督管理。
三、整改措施
一是水利局于2024年12月底前对新井子水库、胜利水库、上游水库的生态保护红线内放牧等人为活动进行清理规范。二是加大水源地保护知识宣传,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二团、十二团、十六团按职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三是生态环境局牵头,住建局、卫健委配合,每季度及时公布水源地水质、供水水质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情况,定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专项检查。
四、整改情况
(一)一是以基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抓手,梳理排查牛、羊行走通道及临时圈舍等,找准水库管理薄弱点,联合属地单位、牧民所在单位、辖区派出所累计拆除违规羊圈29个、坝后排渠过羊木桥20余座,封堵可进入库区的坝段、路口及封堵破损围栏多处。二是加强日常巡查管控,发现人为活动立即清理,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干部业务带队+护坝人员”巡查模式,24小时覆盖重点区域,累计开展专项巡查135次,驱赶羊群67批次。截至2024年12月底,生态保护红线内放牧等人为活动已全部清理。
(二)一方面为切实加强水源地日常监督管理,师市水利局建立人防+物防+技防巡查措施,协同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开展日常监管。累计投入巡查人员上百人次,投入机械4台,新增、更新及修复库区围栏28.76公里,关键部位设立警示标志48块,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施13处,同时试点无人机巡查,减少偏远区域死角。另一方面加大同有关单位的协调联动,联合二团、十二团、十六团、辖区派出所及水库周边牧民所在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共商整治放牧问题措施,加大通过集中宣传、现场宣传等方式向牧民讲解水源地保护法律法规,劝导并协助牧民将羊群驱赶至保护范围以外。各水库持续加大排查、巡查力度,严防死守,有效杜绝库区生态红线内放牧等人为活动发生。
(三)生态环境局联合住建局、卫健委,不断加强水质监测和水源地保护区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已定期开展三轮次水源地水质监测,并在政务网公示,组织开展两轮次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三轮次日常检查。
现向社会进行公示,诚恳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21日(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第一师阿拉尔市水利局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幸福路698号
联系人及电话:陈玉强 15099290933
第一师阿拉尔市水利局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