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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阿拉尔市履行生态卫士职责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11 19:13:38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师阿拉尔市在兵团党委和兵团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兵团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国家、兵团各类环保工作会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努力建设生态文明,服务师市“三化”建设,切实履行生态卫士职责,确保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在师市落地生根。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兵团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2014年以来,第一师阿拉尔市党委、政府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严守生态保护底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保障环境安全为主线,加强生态保护建设、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主要污染物减排,师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基本稳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明显加强,促进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的意识深入人心,“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观念不断加强。

(一)齐抓共管,努力构筑环保工作的强大合力。根据《环境保护法》关于“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第一师阿拉尔市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作为关系全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把环保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多次把环保工作作为重要议题进行研究、部署,并听取相关专题汇报。通过开展专项治理、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制定年度《环境保护考核办法》等方式,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力推进,从而形成了环保执法的强大合力,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环保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格局。阿拉尔市先后荣获“自治区卫生城市”、“自治区文明城市”、“自治区园林城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等荣誉称号,2016年又被国家批准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2019年获得全国质量魅力城市。

(二)统筹部署和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一是抓党政环保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师市党政及其工作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暂行规定》要求,积极推动和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二是抓环保制度体系完善。师市先后出台《师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城市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三是抓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年初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并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对各团场、企业党委班子及成员绩效考核及“争先进位”活动考核范围,在《师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环境百分制考核细则(试行)》和《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实施方案》中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四是抓环境保护治理资金投入力度。2014年以来师市累计投入环境保护治理专项资金7.3亿余元。

二、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切实履行生态卫士职责

(三)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近年来,师市各级党委高度重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坚持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重点,以培育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为有力支撑,以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路径,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资源循环综合利用,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理念作为师市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将生态文明管理制度和生态文明行为规范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上下形成了生态文明“大宣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大力实施治“沙”、治“水”重点工程十三五期间防沙治沙实施兵团下达师市防沙治沙项目共6个,涉及5个团场,防沙治沙面积共计2.6万亩。2018至2020年共计完成三北造林面积4.3920万亩,封沙育林7万亩,草原禁牧28万亩,草原退牧还草5万亩、0.5万亩人工饲草地建设和0.5万亩不良草地改良建设,退化草原修复治理3.2万亩。2014年至2019年累计人工造林面积15954公顷。

二是大力推广高效节水农业。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实施限额引水以来,师市围绕农业现代化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积极探索和推广各种高新节水技术,建成了节水增效示范区、残膜回收示范单位、智能化水情自动监测自动测报系统等。2019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取水量降至690立方米,农业灌溉用水利用系数从2010年的0.51提高到目前的0.602,成为全国面积最大的节水高效农业示范区。

三是扎实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师市单位GDP能耗从2014年的1.0229吨标准煤/万元降低至2019年的0.7218吨标准煤/万元,师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从2014年的2.8454吨标准煤/万元降低至2019年的2.7034吨标准煤/万元单位GDP电耗从2014年的1008千瓦时/万元降低至2019年的807千万时/万元

四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积极推行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创建行动,在师市范围内构建企业内部循环、产业循环、园区循环、生态循环“五位一体”现代循环产业体系。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了兵团循环经济示范区、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基地、“两化融合示范区”、兵团双创示范基地和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正在申报兵团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十团创建兵团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县(团场)。

五是退耕还林工程成效显著。制定了林业发展战略实施细则,把生态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同时,该师市出台《林业生态建设一票否决制度考核实施办法》,要求各团场两名主要领导亲自抓林业工作,争当植树政委和植树团长,履行好生态卫士职责。通过持续推进生态建设,已初步建成了辖区由外至内梯次推进的天然林、生态经济林、生态防护林“三位一体”的生态防护体系。

六是国家级重点公益林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师市成立公益林管护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管护工作。对109.45万亩(二级)分布在塔里木河两岸和塔克拉玛干大沙漠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全面实行保护抚育和管护。公益林的保存为区域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存续提供了基础保障。

七是交通干线森林廊道生态景观带显现雏形。“359”大生态工程实施以来,通过森林生态补偿、共建合营、以林养林、责任分担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了对以阿塔公路、塔南公路、新玉阿公路、一团段314国道等师市区域内干线公路网的森林生态景观带林网化营造工程建设,已经初步建起了干线通道绿色廊道,有效改变了沿途生态环境。

八是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申报认证工作取得较大进展。4团吊干杏获得绿色食品认证证书,5团、6团、天山雪米业公司和塔水处水产品,已通过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年度现场检查。3团(核桃)被农业部审核批准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认证单位(产品)。12团红枣生产基地被农业部确定为国家级绿色食品原料生产示范基地。10团被农业部认定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团场。

九是深化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阿拉尔市和团场(连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为抓手,以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禽畜养殖污染治理为重点,积极改善市区、团场小城镇、连队居住区环境质量。截至2020年累计实施61个连队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为中央专项拨款,其中 2017年实施15个连队环境综合整治,中央专项资金274万元,2018年实施44个连队环境综合整治,中央专项资金300万元,2019年实施近1个连队环境综合整治,2020年实施1个连队环境综合整治,中央专项资金292万元,已完成兵团生态环境局下达给师市“十三五”环境综合整治60个连队目标任务。

(四)依法行政,杜绝行政乱作为。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促进公正文明执法,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行政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依法行政;重视履行法定职责,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保证执法手段合法、正当,杜绝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抵制简单、粗暴和随意执法,多层次、全方位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法律专业知识、依法行政能力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具备应有的文明素养、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通过规范环境行政执法管理程序、环境保护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审批程序、送达程序,落实执法责任,确保行政执法做到程序合法、文书规范、处罚适当。结合师市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师市生态环境局第一批承接上级行政职能39项,已全部承接到位。第二批290项职能,已全部梳理完毕、职能划分至各科室。同时师市多次对全师范围内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并出台了《第一师阿拉尔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规定》,从源头上杜绝了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妨碍环境保护的招商引资政策、违规环保专项审批和行政干预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情况的发生。

(五)强化执法,加强环境监管。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联动,实现了从源头上把关,做到了提前介入。一是对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管理,严格按照环保部、自治区环保厅和兵团环保局分级审批规定,不放宽审批条件,不越权越级审批。切实做到增产不增污甚至减污,减轻工业企业对环境污染的压力,优化产业布局,减少污染危害,有效地保护了辖区的投资环境。二是对批准的建设项目,定期对其建设过程中的“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企业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三是对不符合“三同时”制度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提出整改要求,达到整改要求后及时验收,方可开工生产。

2.师市上下联动、齐心协力、通力合作,共计完成所有行业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646家,其中发证58家,限期整改26家,登记管理455家,7类特殊情况及长期停产共计107;扎实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回头看”工作,已完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55家,其中发证1家,限期整改1家,登记53家,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双清零。

3.为建立完善总量减排的长效机制,我们一是全面加强减排设施运行管理。对污水处理厂减排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完善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提高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率、运行率。加大燃煤电厂、水泥企业等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检查力度,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促使相关企业稳定运行环保设施和建立健全减排台帐。二是加强督促整改。重点落实国家环保部及兵团的减排要求,对于减排效果认定少或不予认定的企业,依据审查要求,对存在的问题逐条整改,完善减排台账资料。三是强化督促检查。严格督促检查,确保污染减排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师环保局多次派出检查组对重点企业减排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制,对限期内仍达不到时间进度要求的重点企业,按要求实施严格问责。四是加强污染治理、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监管,确保污染治理、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在线监测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0%以上。

4.不断强化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的实际应用,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环境执法效能。认真开展环保专项检查、燃煤锅炉整治等工作,对具体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充分利用法律新赋的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等手段,打出组合、铁腕执法,有效发挥法律武器的震慑力,执法力度日益加大。同时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联动,积极推进两法衔接,继续加大对偷排偷放等恶意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震慑环境违法犯罪,努力营造自觉守法的氛围。同时采取举办法律讲座,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海报,组织企业法人学习培训等方式,广泛宣传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不断提高企业事业单位责任意识,规范其环保行为。

(六)抓住关键,全面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师市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兵地联防联控区域联合执法工作。近几年,一是彻底关停了青松建化本部水泥厂7条立窑生产线和阿拉尔新沪热电厂2×50MW热电机组,淘汰水泥落后产能90万吨。特别是阿拉尔新沪热电厂2×50MW热电机组在建成时间不长、生产效益即将产生的情况下,师市顾全污染减排大局,毅然进行了关停。同时拟对塔里木热电厂2×12MW热电机组实施关停。二是对师市范围内燃煤锅炉进行提标改造工作,对阿拉尔市建成区和一号工业园区的现有燃煤小锅炉已逐步进行淘汰和更换清洁能源。三是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全部安装了废气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系统,污染物排放数据实时上传至兵团污染源监控中心。四是加大污染治理资金投入,投资250余万元建成了师市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投资近200万元建成了2个阿拉尔市大气自动监测站。五是按期完成排放改造工作,阿拉尔盛源热电2台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阿拉尔市城区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36 台,北市区集新增中供热面积250万平方米。六是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2018年办理新能源车牌15辆,清理报废车辆498辆,机动车尾气审验11534辆,督促师市31家加油站按照国家要求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七是依法整治露天矿山,关停宝鼎建筑材料加工有限公司9万立方米/年砂石矿。八是狠抓扬尘综合治理工作,累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9起,处罚金额6200元。九是加强氨排放控制工作,关闭、搬迁畜禽养殖场5个。

(七)遏制污染,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一是加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师市出台了《关于开展人饮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通知》(师市水发[2012]52号),明确了水源地保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在水源地取水口处设立标志牌、界标、交通警示牌、宣传牌、制度牌和监控设备。在水源地范围内设置高度为1.7米的隔离网。同时着手开展阿拉尔市及重点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规划工作。二是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投资3500万元对阿拉尔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日处理能力从1万吨提高到2万吨,目前已投入使用;投资1.5亿元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日处理能力从5万吨提高到10万吨,目前已完成了选址、立项、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准备工作;各团场小城镇均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三是抓紧推进河道整治工程,投资5000余万元对阿克苏河第一师阿拉尔段(七团)河段进行了综合整治,投资约3亿元对塔里木河第一师阿拉尔段河道进行了综合整治。通过河道清障清淤、建设堤岸工程及污水管网工程等措施,改善了阿克苏河、塔里木河流经师市辖区河段的河流水质。四是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全部安装了废水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系统,污染物排放数据实时上传至兵团污染源监控中心。五是塔里木河师市流域范围内入口和出口水质多年来保持地表水类水质,无劣类水质。六是加强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台州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管,阿拉尔市污水处理厂年均污水处理率96%,污泥全部卫生填埋,城市建成区已基本实现纳污管网全覆盖,中水回用项目投入使用。七是化肥农药零增长,推进一控两减三基本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190万亩,占耕地面积82.6%;化肥利用率达到45%;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75%以上。八是加强水源地保护,按期完成5个水源地保护区规划、划定和清理工作。九是大力防治地下水污染,辖区31座加油站,167个供油储油罐全面完成双层罐改造及防渗池设置工作。

(八)推进净土保卫战。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师市多年来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引起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完成国家下达的调查任务地块11个,按期完成辖区 49 个点位的土壤样品采集工作。开展农膜治理综合执法行动,共发现违法行为24起,行政处罚24起,共处罚金2.4万元。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辖区耕地质量等别划分为10-12等。做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目前师市暂未发现疑似污染地块。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师市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696.26平方公里,占辖区面积的 10.03%

(九)加强园区环境保护工作。阿拉尔工业园区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园区均按照《环评法》的要求开展了规划环评,并通过了兵团环保局的审查和审批。二是各园区均建立了环境准入制度,对不符合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不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不批准入园建设。三是各园区的入园企业都能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达100%。四是园区建设了日处理5万吨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并配套建设了污水收集管网,与污水处理厂实现联通,确保园区污水做到达标排放。同时制定了《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排放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开发区范围内污水纳管排放的管理,明确了企业纳管排放标准、计量方式、收费标准以及监管责任。五是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对进入园区的项目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管理的要求,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确保建成后该项目和园区各类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自治区和兵团相关标准。

(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及4个配套办法,积极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环境监管执法。2013年至2017年7月,办理环保行政处罚案件16件,处罚金额483.854万元。新的《环境保护法》及4个配套办法实施后,依法办理案件6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件,处罚金417万元,查封扣押案件1件,限产停产案件2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起。近期开展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取缔“散乱污”企业36家,执法力度明显加大。强化生态环境破坏追责,2013年至今,师检察院受理审查批捕案件5件6人,批准逮捕5件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件9人,提起公诉7件8人;森林公安机关立案40起;师市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追究破坏生态和环境问题党员干部责任37人,其中立案12件,党政纪处理12人(其中县处级2人)、组织处理22人(其中副师级2人、县处级9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师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实施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大大提高,但与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兵团的要求相比,与当前环保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广大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和不足。通过平时的环境监管和执法检查,以及兵团生态环境局反馈的意见,师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一)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还需进一步提高。在新常态下,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保护自觉性有所提高,但仍然存在差距。部分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发展理念学习不够、理解不深、运用不足。从实际情况来看,在发展方面投入精力多,对环境保护关注度不够的问题,还在不同层面、不同领域、不同范围有不同程度的表现。一些领导干部认为师市经济发展水平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艰巨,加快发展是第一位的,在发展方面投入精力多,对环境保护关注度不够,开经济发展会议多,开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少。

(二)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还需进一步加强。虽然我们积极推动和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但还有个别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识不深,理解不透。没能按照分工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谁监管、谁负责。同时部门之间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不还不够完善,一个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的效率还不够高、成效还不够明显。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师市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大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更好满足广大市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一)强化生态环保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师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加强宣传,提高全民环保意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和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理念,强化党政同责、各负其责、生态追责的意识。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推进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落实,严格按照环保工作由生态环境局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要求,逐步从单纯督企向综合督政转变。加大投入力度,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推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和回头看,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准备工作,充分发挥环保督察的整改倒逼作用,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现场检查督导,按照整改时限,倒排工期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落实不到位,整改态度不积极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第二轮环保督察各项准备工作。加大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力度,逐步健全大气、水、土壤、噪声等污染问题解决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提高群众生态环保获得感。

 

 

                              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9日


终审: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