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专题专栏>热点专题>行政执法公示>十四团金杨镇>详细内容

行政检查情况记录表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1-30 12:49:53 浏览次数: 【字体:

编号:        


                        行政检查情况记录表


被检查人基本情况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姓名

 

行政执法证号

 

姓名

 

行政执法证号

 

检查时间

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检查地点

 

检查情况

被检查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行政执法人员:           年   月   日

行政执法人员:           年   月   日

结果告知

通过行政检查

未通过行政检查

其他

【注意事项】

1.检查情况主要填写检查事项、标准、方式、内容和存在的问题等。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以条目化的形式规范填写内容,尽可能采用勾选框等方式,快速、便捷、准确记录检查情况,以减轻行政执法人员负担,同时使被检查人清晰知晓检查情况。

2.检查结果能当场告知的,应当当场告知。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当及时告知。实施行政检查时,要加强指导服务。

3.通过信息平台统一公示检查结果的,应当在检查时告知被检查人查询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