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团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类别 |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 |
1 | 行政处罚 | 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法律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处罚 |
2 | 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处罚 | |
3 | 擅自在村、乡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 |
4 | 损坏村庄、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和破坏村容镇貌、环境卫生的处罚 | |
5 | 行政许可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批准 |
6 | 对草原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批准 | |
7 |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批准 | |
8 | 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批准 | |
9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 |
10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
11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
12 |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 |
13 |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批 | |
14 | 其他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司法行政机关认为属于重大的其他行政执法决定 |
终审:十三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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