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基本信息
一、执法主体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十三团幸福镇人民政府
二、具体职责
乡镇授权第1项:民兵工作任务的组织和监督;乡镇授权第2项:宗教事务管理,临时宗教活动地点监管,大型宗教活动安全管理;乡镇授权第3项: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的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植物、堆放物品的强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乡镇授权第4项: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批准;乡镇授权第5项: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法律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处罚;乡镇授权第7项: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乡镇授权第8项:社区戒毒管理;乡镇授权第9项:对村连(居)民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破坏村连(居)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和换届后村连(居)民委员会工作移交的检查监督;乡镇授权第10项:连(居)务公开的组织监督检查;乡镇授权第11项:高龄补贴的审核;乡镇授权第12项: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申请的初审;乡镇授权第13项: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提供的供养服务不符合要求的处理;乡镇授权第14项: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的救助;乡镇授权第16项:对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初审;乡镇授权第17项:对申请临时救助的审核;乡镇授权第18项:孤儿保障对象审核;乡镇授权第19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查验核实和终止保障资格审核;乡镇授权第20项:居民自治章程、连规民约备案;乡镇授权第21项:设置乡村公益性墓地的审核;乡镇授权第22项:对申请社会救助的审核;乡镇授权第23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审核;乡镇授权第25项: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处罚;乡镇授权第26项:对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行政强制;乡镇授权第27项: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乡镇授权第28项:对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土地、林木、林地和草原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的处理;乡镇授权第29项:权限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乡镇授权第30项:组织实施土地(不含农田建设)整理;乡镇授权第33项: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批准;乡镇授权第34项:擅自在村、乡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乡镇授权第35项:损坏村庄、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和破坏村容镇貌、环境卫生的处罚;乡镇授权第36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违法决定的处理;乡镇授权第37项:业主委员会成员及业主大会会议记录、会议决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备案;乡镇授权第38项:对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审核;乡镇授权第39项:对已领取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信息的核实;乡镇授权第40项:对食品摊贩经营区域、经营时段的确定乡镇授权第41项: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限高、限宽设施;乡镇授权第43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乡镇授权第45项:农业资金分配、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乡镇授权第46项:基本农田保护管理;乡镇授权第48项: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合同的管理;乡镇授权第50项: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乡镇授权第51项: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制止;乡镇授权第52项:设立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审核;乡镇授权第54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发放;乡镇授权第55项:生育服务证核发;乡镇授权第56项: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乡镇授权第60项:对申请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的初审;乡镇授权第63项:抚恤优待申请的受理;乡镇授权第64项:进入光荣院集中供养的初审;乡镇授权第65项: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乡镇授权第66项:地质灾害险情紧急时避灾疏散的强行组织;乡镇授权第67项:权限内在紧急防汛期采取防汛抗洪非常紧急措施;乡镇授权第68项:汛前安全检查;乡镇授权第69项: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乡镇授权第70项:对防范本地区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检查;乡镇授权第71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乡镇授权第72项:对申请因灾损毁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的审核;乡镇授权第73项:对申请自然灾害救助的审核;乡镇授权第74项:权限内发生自然灾害危害或者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县级授权第3项:对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监督检查;县级授权第4项: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给付;县级授权第5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给付;县级授权第6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县级授权第7项:特困人员认定;县级授权第8项:困难群众价格补贴、燃气补贴、困难群众慰问金给付;县级授权第9项: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县级授权第10项:临时救助金给付;县级授权第11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县级授权第12项:最低生活保障金给付;县级授权第13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县级授权第17项:对草原防火安全的检查;县级授权第23项: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县级授权第25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县级授权第26项: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县级授权第27项:物业管理监督检查;县级授权第28项: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县级授权第29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批;县级授权第37项:农机作业质量检查;县级授权第48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给付;县级授权第64项: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县级授权第65项:地震应急预案备案和管理。
三、内设执法机构及职责分工
1.经济发展办公室
2.社会事务办公室
3.平安法治建设办公室
4.财政所
5.武装部
6.便民服务中心
7.农业和林业发展中心
8.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四、管辖范围
依据师市授权和相关法律、法规,在第一师阿拉尔市十三团所属辖区内,对司法行政系统业务工作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及部分其他行政权力等事项进行管辖。
五、执法区域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十三团所属辖区
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幸福镇幸福路南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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