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局的执法流程和执法程序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核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核心流程和程序如下:
法律依据: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为核心,涵盖《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通用法律,以及地方配套实施办法。
管辖范围:覆盖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医疗救助、长期护理保险等基金使用监管,涉及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保经办机构等主体。
线索获取:通过日常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大数据筛查、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违法线索。
立案标准:有明确违法嫌疑人、存在涉嫌违反医保法规的行为、属于本部门管辖。
立案程序:自收到线索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核查,特殊情况可延长 15 日。决定立案的出具《立案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不予立案的书面告知相关方。
调查要求:由 2 名以上持证执法人员实施,全程记录并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申请回避权等合法权利。
调查措施:包括现场检查、询问当事人、调取数据、封存证据、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等。
证据收集: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经当事人确认后依法保存。紧急情况下可先行登记保存证据,7 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法制审核:重大案件(如追回基金、较大数额罚款等)需经法制审核,未经审核不得作出决定。
集体讨论: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由医保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处罚告知:作出处罚前,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法律依据、拟处罚内容及陈述申辩、听证权利。
听证程序:当事人可在收到告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申请听证,医保部门需在 15 日内组织听证。
处罚执行:当事人需在 15 日内缴纳罚款,逾期按每日 3% 加处罚款,必要时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追回基金、解除协议等处罚由医保部门或经办机构落实。
结案归档:案件处理完毕后,将执法文书、证据材料等立卷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 5 年。
启动条件:依据年度计划、举报线索、大数据筛查异常、媒体曝光或重大风险报告启动。
检查流程:不预先告知,直接进驻现场检查;检查组由执法人员、专家及第三方机构组成,出具检查通知书并反馈结果;被检查对象需配合提供材料,拒绝配合的依法处理。
联合执法机制:与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检查机制。
案件移送: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涉及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内部监督:上级医保部门监督下级执法行为,法制机构审查案件合法性。
社会监督:公开执法结果、接受社会举报、聘请社会监督员参与检查,增强执法透明度。
行政复议与诉讼:当事人可在 60 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 6 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期间不停止处罚执行(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文书规范:使用国家医保局统一制定的文书模板,包括《立案审批表》《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需注明法律依据条款及救济途径。
信息化支撑:依托智能监控系统分析异常数据,实现从人工抽单到大数据全流程监管,提升执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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