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局立案依据以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为核心,核心依据包括《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具体内容如下:
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方可启动立案程序:
存在明确的违法嫌疑人,包括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保经办机构等具体主体。
经初步核查,有证据表明存在涉嫌违反医保法规的行为。
案件属于本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管辖范围。
线索核查时限为自收到相关材料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 15 个工作日。
符合立案标准的,需填写《立案审批表》,注明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及承办人员,经医保部门负责人批准。
立案后需向当事人出具《立案通知书》,告知其涉嫌违法行为、配合调查义务及陈述申辩权利。
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需书面说明理由并反馈相关方。
飞行检查相关立案:启动条件包括年度计划安排、举报线索指向、大数据筛查异常、重大风险报告等,检查发现违法事实后可直接立案。
跨区域案件管辖:异地就医违法行为由就医地医保部门立案调查,参保人员单独违法的由参保地管辖;涉及多个统筹地区的,由共同上级部门指定管辖或牵头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七条、七十九条):授权医保部门对医保基金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调查处理。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明确医保基金使用的禁止性行为,为立案提供实体法依据。
《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细化立案的标准、流程及时限,规范立案程序合法性。
立案后,医保部门将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包括现场检查、询问当事人、调取相关数据和证据等。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经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移送司法机关或结案等决定。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