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事项
(一)主体责任落实
检查师市辖区各单位及企业负责人是否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是否存在干预统计数据、编造虚假数据等行为。
(二)统计独立性保障
核查统计机构和人员是否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职权,是否存在行政机关或企业负责人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的情况。
(三)防范和惩治造假责任制
检查企业是否建立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机制,是否明确数据填报、审核、报送等环节的责任主体。
(四)专业数据真实性、准确性
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劳动工资等。
终审: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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