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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基本信息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14 19:44: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执法主体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交通运输局

二、具体职责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有关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师市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承担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审批。参与拟订交通物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

(三)承担师市道路、水路、铁路、航空等交通运输综合管理及其市场监管工作。拟订道路、水路、铁路、航空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规范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指导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优化。协调推进综合运输发展。

(四)指导师市管辖水域内河船舶、渔船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内河船舶船员管理工作。监督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认定。

(五)负责指导师市交通运输行业财务、审计、统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价格、税收及有关方面的经济政策的执行。

(六)承担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维护交通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拟订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和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管辖交通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市场准入、竣工验收和质量监督等工作。组织拟订公路工程补充性造价依据和计价依据。

(七)负责管辖范围内国省道、县乡道和专用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监督指导货运车辆超限治理工作。负责管辖收费公路管理及公路联网收费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工作。负责师市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工作。承办农村公路相关工作。

(八)指导师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培育交通运输市场、交通建设市场,负责培育和管理公路养护市场。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九)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交通运输有关信息。负责师市交通运输应急处置工作,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十)协调推进民用机场项目建设。组织协调航空应急救援、指令性航空运输计划和重大、特殊、紧急航空运输任务。负责航空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衔接融合发展,协调督促师市有关部门做好机场净空保护和电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民航涉地综合协调工作。协调航空业相关领域产业化发展。

(十一)负责师市交通战备和交通领域军民融合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国防交通路网布局建议;拟定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协调国防运输;承担师市内军事行动国防交通运输保障,组织国防交通队伍保障工作;负责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和国防交通物资储备与调动相关工作。

(十二)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制宣传。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三)职能转变。负责承接师市辖区范围内运政事项包括客运、货运以及危货运输的审批、核准、许可事宜。研究推动“交通强国”战略师市实施,优化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完善协调运行机制,打造互联互通、无缝衔接、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动兵地协同发展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构建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体化的区域交通运输发展格局。推动交通结构调整,促进多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和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交通运输发展质量。推进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完善行业法制体系,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干预,优化营商环境,引导新业态持续健康发展。

(十四)规划编制与协调:会同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会同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机制,统筹衔接公路、水路、城市交通,协调铁路、民航等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

(十五)城乡客运管理:负责指导城乡客运运营管理,参与城乡客运相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十六)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执法机构及职责分工

1.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电话:0997-6373309

负责师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及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参与编制道路运输、枢纽场站和物流业发展计划;承担运输线路、营运车辆、枢纽、运输场站、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城市客运及有关设施、运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道路运输;监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系统普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制工作;负责运管、路政、客管行政许可事宜;承担铁路、水路、民航行业管理及运输行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交通战备保障相关工作。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电话:0997-6373304

以师市交通运输局名义,行使师市交通运输领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城市客运管理)、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四、管辖范围

依据自治区授权、兵团下放和相关法律、法规,在新疆生产建设兵第一师阿拉尔市所属辖区内,对交通运输业务工作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及部分其他行政权力等事项进行管辖。

五、执法区域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所属辖区

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塔里木大道18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终审: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