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阿拉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 序号 | 检查主体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范围) | 检查对象基数 | 检查比例 | 检查方式 | 检查时间 | 检查频次 | ||
| 检查类别 | 事项名称 | 检查内容 | ||||||||
| 1 | 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 | 对师市辖区矿产资源监督检查 | 师市确权且登记发证范围内开采2种矿产资源的监督检查 | 1.检查采矿许可证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是否在有效期内; 2.是否存在违法开采行为; 3.是否严格履行法定义务等。 | 师市辖区内登记发证的矿山企业 | 11 | 100% | 现场检查 | 全年 | 全年不多于3次 |
| 2 | 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 | 对师市辖区矿产资源监督检查 | 对采矿权人的行政检查 | 1.检查采矿许可证合法性; 2.是否超层越界开采、无证开采或持勘查许可证采矿; 3.是否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核对矿种、开采量、是否一致。 | 师市辖区内登记发证的矿山企业 | 11 | 100% | 现场检查 | 全年 | 全年不多于3次 |
| 3 | 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 | 对师市辖区测绘市场的监督检查 | 对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的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 1.使用测绘成果的单位是否建立保密管理制度,明确领导责任、经管人员职责,并确保保管条件安全、账册齐全。 2.检查测绘成果是否账物相符,有无丢失、泄密情况,以及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泄密漏洞和防范措施。 3.是否存在擅自复制、转借、转让测绘成果的行为,以及是否按国务院规定擅自对外提供未公开的测绘成果。 | 师市辖区内注册的测绘资质单位及测绘地理信息从业单位 | 41 | 100% | 现场检查 | 全年 | 全年不多于3次 |
| 4 | 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 | 对师市辖区测绘市场的监督检查 | 对测绘资质的监督检查 | 检查单位主体资格、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是否满足《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要求,并核查质量管理体系、成果档案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 师市辖区内注册的测绘资质单位 | 2 | 100% | 现场检查 | 全年 | 全年不多于3次 |
| 5 | 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 | 对师市辖区测绘市场的监督检查 | 对地图市场的检查;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检查 | 一、对地图市场的检查: 1.核查地图是否存在国界绘制错误、台湾地区底色与大陆是否一致、重要岛屿是否漏绘; 2.岛屿名称标注是否正确; 3.地图是否载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审图号 4.是否标明编制单位、出版单位及相应资质 5.地图是否按审核意见修改,是否存在骗取、伪造、冒用审图文件或审图号的行为 6.是否遵守互联网地图相关管理规定 二、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检查: 1.检查完成的测绘项目成果质量,包括技术文件完整性、仪器设备检定情况、成果资料规范性及质量指标符合性。 2.检查单位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落实专项作业安全措施等。 3.核查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从事测绘活动、违法转包分包、未按要求备案测绘项目等违反测绘法律法规的行为。 4.检查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保存和销毁是否符合保密要求,以及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和软硬件安全防控情况。 | 师市辖区内注册的测绘资质单位;师市辖区内图文打印单位及图书销售单位 | 测绘成果质量的检查:2 地图市场检查:结合师市辖区实际,对地图市场开展高频次、不定向检查 | 测绘成果质量的检查:100% 地图市场检查:10% | 现场检查 | 全年 | 全年1次 |
| 6 | 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 | 对师市辖区林木种子质量监督管理 | 对师市辖区林木种苗质量检查 | 1.检查苗木根颈处的粗度;从地径处到顶芽基部的长度。包括主根长度、侧根数量与长度、根系发育是否完整等。 3.检查是否有病虫害、机械损伤、冻害、霉烂等。 | 师市辖区内林草种子生产经营单位 | 24 | 100% | 现场检查 | 全年 | 全年1次 |
| 7 | 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 | 对师市辖区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进行检查 | 对师市辖区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进行检查 | 1.是否具备合法有效的许可证,并严格在许可规定的范围、地点、方式和种类内开展活动。 2.是否建立并执行了规范的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制度,以及种子标签、包装、广告等是否符合规定。 3.查所生产经营种子的质量是否达标,以及是否涉及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等违法行为。 4.是否有违法记录、是否持续正常经营、是否违规设立分支机构等整体守法经营情况。 | 师市辖区内林草种子生产经营单位 | 24 | 100% | 现场检查及书面检查 | 全年 | 全年1次 |
| 8 | 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 | 对师市辖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监督检查 | 对师市辖区野生动植物或者其产品的经营利用监督检查 | 1.是否按照野生动植物采集证、狩猎证、收购证开展采集、狩猎、收购活动。 2.是否按照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出售、购买、利用批准文件要求开展相关活动。 3.是否有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 | 师市辖区内野生动植物或者其产品经营单位 | 1 | 100% | 现场检查或书面检查 | 全年 | 全年1次 |
| 9 | 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 | 对在师市辖区出售、购买、利用、运输、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 1.是否按照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购买、利用、运输、寄递等要求开展相关活动。 2.人工繁育是否规范,具体为:是否持有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有效批准文件或证照。是否具备与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物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技术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防疫要求。是否建立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伤病治疗和防疫档案。是否建立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物种系谱、繁育档案和个体数据。是否一年内或长期未开展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活动。人工繁育单位、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发生变化时是否及时变更证照信息。 | 师市辖区出售、购买、利用、运输、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经营场所 | 结合师市辖区实际,对野生动物制品流通环节的关键节点开展高频次、不定向检查 | 10% | 现场检查 | 全年 | 全年1次 | |
终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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