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监督方式与救济渠道
第一师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监督方式与救济渠道
一、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等权利。
(二) 救济途径:
向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第一师阿拉尔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行政行为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所在地人民法院 (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 提出行政诉讼。
二、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一) 电话投诉:0997-4615730。
(二) 书信投诉: 第一师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地址: 阿拉尔市南泥湾大道环保大厦五楼
(三) 第一师阿拉尔市政务服务网统一政务投诉举报平台:
领导信箱:http://www.ale.gov.cn/petition/list?petitionletterboxid=1
终审:fzzfjs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