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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036阿克苏至阿拉尔高速公路工程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告知书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24 10:30: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补充与完善第一师阿拉尔市路网,推动沿线生产单位的经济发展,拟建G3036阿克苏至阿拉尔高速公路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治区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现将项目建设收回国有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收回土地的范围

拟收回国有土地的范围为第一师阿拉尔市六团、八团、九团、十二团、托喀依乡土地总面积236.3433公顷。具体以测绘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被收回土地的所有权人、地类和面积

拟收回第一师阿拉尔市六团团直、8连土地28.9319公顷,其中农用地21.9857公顷(一般耕地16.9618公顷、林地0.3132公顷、其他农用地4.7107公顷)、未利用地6.9462公顷。均为国有土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3.1595公顷,土地权属清楚无争议。

拟收回第一师阿拉尔市八团团直、11连土地39.7607公顷,其中农用地0.7044公顷(林地0.3854公顷、草地0.0144公顷、其他农用地0.3046公顷)、未利用地39.0563公顷。均为国有土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土地权属清楚无争议。

拟收回第一师阿拉尔市九团27101114连土地100.0739公顷,其中农用地87.6477公顷(一般耕地37.4449公顷、果园29.3642公顷、林地6.9072公顷、草地0.2162公顷、其他农用地13.7152公顷)、建设用地1.0186公顷、未利用地11.4076公顷。均为国有土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2.9739公顷,土地权属清楚无争议。

拟收回第一师阿拉尔市十二团1连、6连、8连、14连、15连土地53.3391公顷,其中农用地50.1257公顷(一般耕地21.4547公顷、果园14.0418公顷、林地6.2846公顷、草地1.3907公顷、其他农用地6.9539公顷)、未利用地3.2134公顷。均为国有土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3.8538公顷,土地权属清楚无争议。

拟收回第一师阿拉尔市托喀依乡喀尔敦村、托海牧场亚克苏村土地14.2377公顷,其中农用地10.7209公顷(耕地9.3012公顷、果园0.0057公顷、林地0.0333公顷、其他农用地1.3807公顷)、建设用地0.0701公顷、未利用地3.4467公顷。均为国有土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5.1723公顷,土地权属清楚无争议。

三、收回土地拟用途

拟收回土地用于建设G3036阿克苏至阿拉尔高速公路工程

四、收回土地补偿标准

收回国有土地补偿标准按照《关于公布实施第一师阿拉尔市征收(收回)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师市办发〔202152号)公布的区片编号,区片综合地价分别为3.9万元/亩、3.85万元/亩、3.82万元/亩测算:耕地地类调节系数1,土地补偿32%,安置补助费68%;园地地类调节系数1.5,土地补偿32%,安置补助费68%;乔木林地调节系数1,土地补偿32%,安置补助费68%;灌木林地调节系数0.53,土地补偿32%,安置补助费6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调节系数0.4,土地补偿32%,安置补助费68%;农村道路参照耕地地类调节系数1,土地补偿32%,安置补助费68%;国有建设用地不测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未利用地调节系数0.035,土地补偿32%,安置补助费68%。土地补偿费共计3477.2067元,安置补助费共计7361.8984元,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用共计2319.2258万元,耕地开垦费共计427.9518元,补偿费用总计13586.2827元。

国有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师市、团享有土地的长期使用权,土地补偿费应当归师市或团所有。具有职工身份的,团应与职工平等协商,职工愿意选择调整机动地或其他方式安置的,团不予发放安置补助费;职工不选择安置或团不予安置的,团应依法依规向职工发放安置补助费。非职工身份的,按照合同约定给予相关权利人适当的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谁投入、谁获得的原则给予相关权利人补偿。

项目拟用地需安置劳动力315人,其中以发放安置补助费方式安置劳动力31人,以调整置换土地方式安置劳动力284人,保障被安置劳动力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五、其它事项

(一)自本告知书公布之日起30日内,如果被收回土地的群众认为拟定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依据不足,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如果被收回土地的群众提出的建议合理合法,应考虑重新更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

(二)自本告知书公布之日起,被收回土地范围内突击改变的地类一律按原地类补偿,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三)本告知书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告知。

 

 

                            阿拉尔市人民政府

             2024224        


终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