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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烟花爆竹零售店行政处可的通告(2024年 第9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22 17:48:3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师市应急管理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拟同意阿拉尔市千顺烟花爆竹零售店、阿拉尔市欢天烟花爆竹店、阿拉尔天响烟花爆竹零售店等3家烟花爆竹零售行政许可,现予以公示。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师市应急管理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

二、公示时间

从2024年1月22日起到2024年1月28日。

三、公示联系单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师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科

联系电话:0997—4696070

地  址:师市应急管理局(第二办公区)六楼

邮  编:843300


师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22日

终审: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