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校外培训机构书
新疆高考将于6月7日—9日举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高考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涉考培训机构监管,维护考生及家长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确保实现"平安高考"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不得到学校开展涉高考培训、咨询活动,不得在各类 媒体平台以及居民区、考点、学校及周边等线上线下空间发布任何涉高考类培训广告、招生宣传。
二、不得发布"包过"等含有虚假内容、欺骗误导考生和家长的涉高考广告信息。
三、 不得错误解读高校招生考试政策,不得编造、传播、 恶意炒作虚假或夸大的涉高考信息和话题,制造考生及家长焦虑。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协助、参与或组织考生高考作弊。
五、 不得编造或传播涉高考的押题、原题、重题、错题等各类虚假信息,干扰破坏高考秩序。
六、 不得参与或组织进入考点收集高考试题,不得违规发布、传播2023年高考真题原卷。
七、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本机构"上榜率”"录取率"等信息。
八、 不得超经营范围或违反规范要求,违规开展高考志愿填报等咨询服务并违规收费。
第一师阿拉尔市教育局教育科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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