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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机构职能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29 21:00:34 浏览次数: 【字体:

部门名称:第一师阿拉尔市教育局
办公地址:第一师阿拉尔市大学路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内设机构:综合科:0997-4669037;
教育科:0997-4662015

办公时间: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 - 14:0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5:30 - 19:30 ,除节假日外; 

(夏季:5月1日-9月30日)

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 - 14:0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6:00 - 20:00,除节假日外; 

部门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和兵团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师市教育工作的政策、规章、办法并监督执行。
  (二)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和 《教育法》、《教师法》等法规,规范所管业务的运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监督制度,推进本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
  (三)调查研究和论证分析师市教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提出综合性对策建议;协助做好决策前的调研、服务、指导及实施过程中的跟踪监控和监督检查事后出现的问题,为师市党委提供决策依据。
  (四)制定师市教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教育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提出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结构、速度、步骤和意见,经同意后组织实施。
  (五)指导、协调师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工作、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六)综合管理师市的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等;负责师市各类学校的开办、撤销、合并和专业设置、布局调整的审核或审批工作。
  (七)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归口管理学校领导班子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制定师市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并付诸实施。
  (九)参与对学校教育经费预算和职工教育经费预算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筹措教育经费,审核制定教育基建规划、计划项目,落实自治区和兵团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法规、监督管理国内外对师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十)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继续教育和行政干部培训等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
  (十一)管理师市管辖的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指导职工继续教育、成人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师市成人学校、普通高中和职高招生计划,参与职业技术教育评估和管理。
  (十三)统筹规划实施中小学电化教学、实验室建设现代教育技术和远程教育,组织开展师市教育教学科研和对外教育交流工作。
  (十四)负责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党建工作、师市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六)承办师市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