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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松路街道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1 19:10:3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解决师市无房人员的住房问题,根据《第一师阿拉尔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师市办发〔2021〕38号)文件,现将公租房申请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青松路街道户籍人员或青松路街道辖区稳定就业人员

(二)住房困难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人员、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三)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各类特殊困难家庭,师市级以上劳模、英模,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失独家庭,见义勇为人员等优先纳入公租房保障。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师市户籍或者在师市稳定就业;

(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师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师市无自有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或者家庭唯一住房为危房的;

(三)申请人车辆初始购入价格不得超过8万元。

三、申请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所在社区领取);

(二)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三)婚姻说明材料

1.未婚出具《个人婚姻状况具结书》(所在社区领取)、离婚证明或其他相关说明材料;

2.已婚出具结婚证;

(四)就业材料

1.《就业和收入说明表》(所在社区领取);

2.《劳动合同》复印件;

3.申请人截止到申请当月连续发放3个月的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五)收入说明材料

1.无工作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填写《就业和收入说明》(社区领取)和居民个人社保证明;

2.企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填写《工作、收入和住房说明》(社区领取)。

(六)车辆说明材料

1.机动车《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

2.机动车初始购入发票,二手车以交易发票为准。

(七)其他需要的相关证明。 

四、申请收入标准

根据《关于提高师市低保、特困、孤儿救助标准的通知》(师市民政发〔2021〕3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新政发〔2021〕21号)和《关于对〈关于征询2020年阿拉尔市人均收入标准的函〉的复函》要求,师市低保家庭收入人均为560元/月,低收入家庭人均为560-1620元/月,中低收入家庭人均为1620-2998元/月。

五、公租房小区情况

(一)公租房地址

1.兴业·祥和里小区(一区)位于阿拉尔市托峰大道南侧、天山路东西两侧,总建筑面积270650平方米,共35栋4043套。

2.兴业·祥和里小区(二区)位于阿拉尔市南泥湾大道以南、军垦大道以北、天丰纺织以西,总建筑面积51764.99平方米,共8栋752套。

(二)公租房户型

公租房单套面积不超60平方米,户型为一室一厅或两室一厅,简易装修。

六、审核程序

(一)受理

申请人携带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申请材料原件向户口所在地社区申请,非本市户口向工作所在地社区申请,社区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原件进行核查,受理申请材料复印件。

(二)初审

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料进行核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在辖区内公示7日,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报送住建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三)审核

师市住建局会同审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资料进行核实,出具审核意见,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7日。对不符合条件的,将出具《公租房审核结果不予受理告知书》。

(四)集中配租

经公示无异议,由住建局根据房源数量及申请情况,通过公开摇号的形式配租。  

(五)办理入住

申请人完成配租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西北兴业城投公司办理入住手续。

七、咨询电话、时间

青松路街道辖区社区联系方式:

南岸社区:张军花 0997-4913018

迎宾社区:尹云峰 0997-4922100

腾飞社区:安  超 0997-4688171

建业社区:周雪梅 0997-6865342

安居社区:游艳羽 0997-4922118

阳光社区:何彤飞 0997-4688831

塔河社区:王秋月 0997-461012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青松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10月21日

终审:青松路街道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