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师市调整人员核酸检测频次的紧急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四早”防控要求,根据自治区党委、兵团党委“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师市决定对辖区居民核酸检测频次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一、隔离点医学观察区工作人员; 医疗卫生机构中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呼吸、检验、重症、急诊、保洁人员;住院患者及陪护;一线警务人员;核酸采祥人员及标本转运人员;国际货物运输装卸人员;冷链运输装卸人员等高风险岗位人员每隔1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对隔离点其他工作人员、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工作人员、隔离人员、非一线警务人员、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农贸市场从业人员、安保人员、建筑工人、餐饮服务人员、商超服务人员、酒店宾馆服务人员、环卫工人、保洁人员、邮政快递物流人员、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重点人员按1次/3天开展核酸检测。
三、对普通居民、群众按1次/7天开展核酸检测。
幸福路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5日
终审:幸福路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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