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阿拉尔市沙河路项目区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因师市城市规划和城区道路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拟对沙河路建设项目所涉阿拉尔市皮革厂区域部分房屋实施征收。为维护该区域国有土地上拟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沙河路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的规定,现将《阿拉尔市沙河路项目区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
本方案征求意见期限自即日起至2021年9月11日,拟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按塔河社区对房屋编号,D4、D17、C29号房屋产权人)均可对本方案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建议需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交至阿拉尔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需由房屋产权人签字,并将意见及建议的表述理由附后)。地址:幸福路友谊综合楼(花园社区)5楼房屋征收办。联系电话:0997-4618086。
征求意见同时,请拟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于2021年8月20前,持房屋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前往塔河社区进行登记,并积极配合前期房屋调查工作,认真核对调查内容并签字确认。
特此公告。
附件:阿拉尔市沙河路项目区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阿拉尔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
终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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