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二团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4月,受阿拉尔市城市建设管理处的委托,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第一师二团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已在第一师阿拉尔市人民政府网对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第一次公示。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址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址。
https://docs.qq.com/pdf/DWWZzUlNNa2dzRW5E
(二)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林工,联系电话:0991-6366255。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第一师。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址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阿拉尔市城市建设管理处
王杰
联系电话:18139106160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区环园路739号
联 系 人:林工
联系电话:0991-6366255
电子邮箱:894406550@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表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阿拉尔市城市建设管理处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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