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尔市银强塑料制品加工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阿拉尔市银强塑料制品加工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阿拉尔市银强塑料制品加工厂
项目名称:阿拉尔市银强塑料制品加工厂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红桥镇
总投资额:200万元,企业自筹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投资200万元,占地4850平方米。年设计处理废塑料5500t/a(废地膜约500t/a、废滴灌带约5000t/a),废塑料再生产加工利用后,滴灌带生产量600t/a,地膜生产量800t/a,外售再生颗粒约4900t/a。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阿拉尔市银强塑料制品加工厂
联系人:高总
电话:15292506618
三、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成都新环众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884134015
邮箱:2391720144@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1、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环境影响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和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阐明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环境现状监测;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网络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馈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可通过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反馈公众意见;
2、可自行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后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
3、可打印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后,通过邮寄、自送等方式提交至建设单位。
在报告书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还将举行公众参与公示,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阿拉尔市银强塑料制品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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